今年1月1日起,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
的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等非税收入由各级税务机关征收,原有人力资源与财务的相关工作逐渐发生转变。从事“薪酬”、“税务”、“社保”相关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既要掌握人力资源相关能力,又要熟悉财税相关知识,因此一个名为“薪税师”的新兴职业应运而生。劳动报记者了解到,这一职业在国内受到关注,源于去年10月,一个与之相关的能力水平评价项目CCPA(薪税师)在全国开考。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薪税师已在全国约21个省市开展培训及考试,总计报考人数超4000人,且学员大多来自企业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
新税制带来新的工作挑战
北京德元通远人力资源管理上海分公司的客户经理Jenny,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薪税师课程学习,目前已经通过了该考试并取得了相应的中英文证书。
“近期各种个税新政纷至沓来,为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解决客户的痛点,我就选择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这门课程。”Jenny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新税制还没开始实施,她便留意到了CCPA,当时就觉得课程内容非常吸引人。已有多年HR工作经历的她,逐年感受到,薪酬管理工作不但要掌握组织战略、人力资源战略、薪酬预算等基础知识,还需要进行财税预算、方案设计、合规风险管理等。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在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培训。
之前企业的人事部负责核算薪资,企业的财务部负责税务管理,随着个税新政的落地,对企业HR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核算工资,而是转化为复合型的岗位。从之前的薪酬管理模块,转化为从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税务等角度,综合考虑员工的薪资核算。 “我作为人力资源公司的客户经理,一直为企业HR提供薪酬模块的人力资源服务。在新的个税政策下,我们需要为客户考虑得更多。比如说如何调整薪资架构,使得在相同的用工成本下,让员工获得更多收入;如何给员工宣导新的个税政策,让员工了解到新政对他们的收入影响,这个影响不单单是个人而是对整个家庭。”Jenny坦言,随着企业HR工作内容的转变,如其所在的人力资源公司的服务内容也从较为单一地为企业客户办理人事相关业务外,承担起了政策解答、特例答疑、薪税结合的方案提议等责任。
Jenny举例说道,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员工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完全颠覆了以往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模式,从由企业全权负责的代扣代缴模式转变为由员工亲自参与的预扣预缴模式。”她指出,员工需要判断本人是否符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要自己填写申报表,还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复杂一点的情况还有,比如员工需要自行核算各专项附加扣除,究竟是由本人扣除还是由其配偶扣除才能使家庭利益达到最大化。甚至需要自行权衡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还是选择合并到综合所得中计税才能更优惠。”Jenny直言,这些复杂的计税方式,无疑给从业人员带来了挑战。
“所以我们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填补自身的知识盲区。”Jenny告诉记者,在工作之余,她还建立了一个上海地区的HR群,目前有几百个HR在群中,她担任群主。平时工作的经验和心得体会,包括对新政的理解,HR们也会及时在群里分享。
责任编辑:kj005
文章投诉热线:156 0057 2229 投诉邮箱:291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