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宁津分中心巡查至G104线长官镇300K+200路段时,发现有施工队伍在路肩平台进行挖掘作业,经巡查人员现场询问和查证,此处施工为附近村民擅自埋设自来水管道。巡查人员查证时发现该施工未取得涉路施工许可,且现场无任何安全标志,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及时制止,并敦促恢复公路原状,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告知施工单位擅自施工属于违犯法律法规行为,要规范施工流程,在施工前办理好施工报批手续,并在符合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动工。经劝说并进行盯梢整改,目前,该路段已恢复公路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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