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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沐:为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中国方案(上)

西沐:为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中国方案(上)
2025-03-04 14:14:14 来源:搜狐

本文系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院长西沐教授在2025年1月15日深圳“文化数据交易场景创新研讨会”上的主旨发言整理。

为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中国方案(上)

西沐 李涛

目 录

一、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战略意义

(一)文化数字资产概念、种类及其特质

(二)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标的与特质

(三)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要功能

(四)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战略意义

二、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现状

(一)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现状

(二)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创新实践案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三)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基本战略

(一)战略定位

(二)战略目标

(三)战略布局

(四)战略实施

四、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创新构建系统、全面的交易体系与交易生态

(二)针对、创造地建构交易系统、交易结构与交易模式

(三)建立可信交易系统与体系

(四)在确权问题上构建新模式

(五)解决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模式的创新问题

(六)充分发挥交易的综合服务功能

(七)建构数实结合的机制与实现路径

(八)重视交易的标准化基础工作

五、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的重点方向及突破口

(一)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的重点方向

(二)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的突破口

六、结语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重塑世界经济格局变迁中,文化产业正经历着深刻变革,文化要素市场亟待快速转型。数字技术为文化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蕴含着巨大潜力的文化数字资产正成为大国竞争的新疆域、新高地,据《2023全球数字文化经济报告》显示,全球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规模已突破万亿美元,战略意义愈发凸显。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已经成为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然而,当前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2023年市场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但区域市场分割导致数据利用率不足15%,异构林立造成交易摩擦成本占比超20%。更深层次的矛盾在于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率仅12%,核心算法、区块链底层等关键技术对外依存度达65%,制度创新滞后于技术演进步伐。这种“有市场无体系、有数据无价值、有技术无标准”的现状,不仅严重制约文化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更可能在新一轮数字文明竞争中错失战略机遇。

立足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数字经济“双循环”发展要求,深入研究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底层逻辑与实现瓶颈,以制度创新重塑生产关系的深层变革,在价值维度、技术维度和治理维度上突破三重边界,探索“规则治理+生态治理+社区共治”的多元化协同治理模式,系统剖析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体系的创新路径,为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探索中国方案,无疑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释放文化资源价值,推动文化产业和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战略意义

数字经济新形态快速发展,使我们认识到文化要素市场需要快速转型、转态,文化数字要素市场是一个新形态市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是一个新的交易形态。因此,需要认真研究文化数字资产的特质,认清文化数字资产的本质规律,从而进一步探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内在逻辑与规律,真正地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形成与文化数字资产的特质相适配的交易系统、交易结构、交易模式及交易生态,建构全新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模式与中国方案,建设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全国大市场。目前,数字经济发展非常迅猛,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已经超过GDP的40%,但是我们对一些基本问题还没有形成共识,还没有达成关键领域的突破,特别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方面尤其如此,亟需新的探索和实践,创新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适配模式与方案。

(一)文化数字资产概念、种类及其特质

1.数字资产的形成与种类

(1)数字资产的形成

数字资产是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在区块链系统体系中利用加密技术产生即数字化资产铸造机制(如NFT)铸造出来的,以数字化形态存在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新形态资产。这些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交易和验证,具有去中心化、可追溯和透明等特点。数字资产的形成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将文化资源、创意内容等转化为可在区块链交易和验证的资产。数字资产的形成过程包括数字资源的资产化、数字信用的培育及建设、数字化场景的建构等。数字信用是数字金融系统发展的核心,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法识别经济主体信用的过程。数字资产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对传统资产进行数字化改造或直接在数字世界中创造新资产的过程。这些资产在网络空间中具有可衡量价值,并可在网络上流通。

(2)数字资产的种类

数字资产的基本形态通常包括数字资产、内容资产、复合资产和数据资产四种类型:一是数字数字资产,即以数字形式存在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资产,如加密货、数字证券、非同质化代NFT)、加密艺术品NFTs等。二是价值数字资产(又称复合资产),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创意和内容,如数字艺术品、数字音乐、电子书籍、研究报告、数字演艺等。三是复合数字资产,数字资产和内容资产的结合,如数字版权、数字货等,同时具有数字和内容的特点。四是数据数字资产,企业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具有潜在经济价值或带来经济利益且能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资源,如客户数据、交易数据、产品研发数据等。

(3)NFT及其铸造机制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或非同质化代),通常指基于区块链系统在以太坊上根据相关标准/协议所发行的代,其产生背景与区块链技术紧密相关。所谓非同质化通证,就是指NFT首先是一种数字资产的铸造机制,NFT的铸造发行机制主要依赖于区块链技术,特别是以太坊区块链上的ERC-721标准。铸造过程涉及将数字内容(如艺术品、音乐、视频等)与区块链上的唯一标识符相关联,从而创建一个独特的、可验证的数字资产。发行机制则涉及将NFT上架到交易,供购买者进行购买和交易NFT的铸造和发行通常涉及协议层,包括NFT铸造协议、一级流通市场等。其次,NFT也是独特的数字资产,具有不可替代、可溯、稀缺和不可分割

2.文化数字资产概念、种类及其特质

(1)文化数字资产概念

研究与探讨文化数字资产相关的问题,必须要研究文化数字资产本身的基本特。那么,什么是文化数字资产?

文化数字资产是指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在区块链系统体系里利用数字资产铸造机制NFT铸造出来的新形态资产。其特质是非标准化,但它的铸造与生产是有机制的,它有自己的流程、标准与生态。文化数字资产与其它数字资产相比较有着自己的特质,那就是它在交易的过程中,标的物有内容价值的赋能,不用再在权益细分,而是建立在复用基础上独立资产形态的交易,可以说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更容易进行,是天然的电子化交易标的物。

研究文化数字资产的关键是如何围绕其特质,从标的物的附着、融合及为其交易服务的综合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这种创新的空间很大,而且非常有意义。

(2)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要前提

在文化数字经济中,要重视数字化场景建设,重点抓好二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公信力数字化,沉浸体验数字化;二是数字场景要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为核心。创新数字场景是探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要前提。过去我们一直讲数字化赋能,今后我们更多地讲双向赋能,即既有数字化赋能,又有为数字化赋能。直到过渡到为数字化发展主体的赋能,赋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文化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要主动附着与赋能文化数字经济的发展。

(3)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种类及其特质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要的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数字资产交易,如我们比较熟悉的NFT,即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凭证,主要用于表示数字资产的唯一所有权‌。‌

数字资产交易的主要特质:以数字形式为核心载体,完全以数字编码等形式存在,如数字画作、数字音乐等,脱离了传统的物质形态;强调数字版权与唯一,常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确保版权归属和资产的唯一,如NFT数字作品,每个都有独一无二的数字身份认证;易复制与传播,数字形式使其在网络环境下易于复制和快速传播,但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其交易中的权益归属。

第二种是价值资产交易,即是通过价值发现与管理,把价值映射到数字资产上。如艺术品的数字资产交易就是这样的一类,从这种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复合型资产。

价值资产交易的主要特质:多元价值融合,集文化、艺术、历史、经济等多种价值于一体,如数字化的历史文化名城IP,既有文化艺术价值,又有商业开发的经济价值;具有深度内涵与延展,往往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故事内涵,可围绕其进行多种形式的开发和衍生,如基于经典文学作品开发影视、游戏等多种衍生品;价值评估复杂: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价值评估需要综合考虑文化影响力、市场前景、开发潜力等众多因素。

第三种:消费资产交易,即把实物的资产与数字资产对应起来,形成现实的消费,在消费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如艺术衍生品与衍生艺术品的交易就属于这样一类。

消费资产交易的主要特质:满足即时消费需求,主要用于满足消费者在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即时消费,如在线观影的会员服务、数字景区的虚拟游览服务等;基于特定消费场景,与具体的消费场景紧密结合,场景的体验感、服务质量等对其价值影响较大,如沉浸式数字展览体验服务;注重用户体验,用户在消费过程中的体验和满意度是关键,交易的完成不仅是资产的转移,更在于提供优质的消费体验。

(二)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标的与特质

文化数字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唯一、不可篡改和自动化管理,其特质不仅推动了文化资源的价值释放和创新表达,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机遇。

1.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标的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标的即交易的对象或物品,主要是指在数字化环境下产生、传播和使用的文化内容和产品。这些资产利用数字技术创造,具有明确的文化价值,并以数字形式存在。具体来说,这些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

(1)数字艺术品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主要标的物之一是数字艺术品,通过区块链技术,特别是非同质化代NFT)机制进行铸造和交易。数字艺术品不仅具有艺术价值,还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了其唯一和不可篡改,使其成为数字时代的收藏佳品和市场投资的热点。例如,beeple的《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拍卖行以6934万美元成交,创造了NFT艺术品的最高成交纪录。

(2)虚拟文物

虚拟文物是文化数字资产的另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数字化技术,博物馆和文化遗产机构可以将珍贵的文物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在互联网上展示和交易。例如,中国博物馆推出的《乾道嘉(钱到家)》等数字藏品在短时间内售罄。虚拟文物的数字化不仅保护和传承了传统文化,还通过数字藏品的形式实现了广泛的传播和交易,拉了收藏家与传统文化艺术之间的距离。

(3)数字音乐

数字音乐也是文化数字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区块链技术,音乐作品可以实现唯一和所有权证明,并在加密艺术品市场上自由交易。例如,数字音乐提供了丰富的音乐库和交易功能,使用户能够方便地购买和交易音乐作品。数字音乐通过数字化手段打破了传统音乐产业的限制,实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交易,同时也为音乐创作者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和版权保护机制。

(4)数字图书

数字图书通过数字化技术将传统的纸质书籍转化为电子格式,使用户能够通过在线阅读和销售电子书。例如,数字图书馆和在线书店提供了丰富的数字图书资源,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和购买电子书。数字图书的普及不仅方便了用户的阅读需求,还为出版商和作者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收入来源,推动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5)数字电影

数字电影通过数字化技术将传统的电影胶片转化为电子格式,使用户能够通过在线观看和交易电影作品。例如,数字电影提供了丰富的电影库和交易功能,使用户能够方便地观看和购买电影作品。数字电影不仅方便了用户的观影需求,还为电影制作方和发行商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收入来源,推动了数字电影产业的发展。

2.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特质

文化数字资产与其他数字资产相比,交易标的具有多样和独特等特质,这些特质使得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潜力的新兴市场领域。

(1)非标准化

文化数字资产的铸造与产生有其独特的流程、标准与生态,具有非标准化的特质。每个文化数字资产都是独一无二的,其交易过程不需要在权益细分,而是建立在复用基础上的独立资产形态的交易。非标准化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灵活和便捷,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创新空间。

(2)内容价值赋能

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标的物具有内容价值的赋能。这些资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承载着特定的权属关系和交易规则,是天然的电子化交易标的物。内容价值赋能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更具吸引力和价值,促进了文化资源的价值释放和创新表达。

(3)数字化原生

文化数字资产是完全基于数字技术创造和存在的,具有独特的数字基因。它们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唯一和不可篡改,并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原生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和管理过程中更加高效和安全,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4)可复制

数字资产可以被复用进行交易,降低了投资门槛,拓展了应用场景。例如,NFT可以被复用细分为更小的代,如果与艺术品实物链接,使用户通过数字资产能够购买和交易艺术品的一部分。复用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投资和管理过程中更加灵活,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

(5)可编程

基于智能合约的数字资产可以实现更加灵活的权益分配和自动化管理。智能合约通过编码规定了参与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交易规则,当条件满足时,合约便会自动执行。可编程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和管理过程中更加智能和高效,助推了数字资产管理的发展。

(6)全球流通

数字资产可以跨越地域限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易。互联网的无国界特使得数字资产能够实现即时交易与流通,促进了国际资本与资源的优化配置。全球流通使得文化数字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更具吸引力和价值,推动了全球文化资源的交流和合作。

(三)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要功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作为数字技术与文化资源高度结合的一种新兴的经济活动,正逐渐成为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具有多方面重要且独特的功能,将在文化产业和数字经济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1.文化传承与传播功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为文化传承提供了创新的手段。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资料以及民间艺术等,通过数字化技术转化为数字资产,使其能够在数字空间中得以长久保存和广泛传播。例如,博物馆中的一些文物古迹,经过三维扫描、数字建模等技术处理后,以数字藏品的形式在交易流通。这不仅让文物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更多人能够欣赏到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还为文化的传承培养了新一代的受众群体。

在文化传播方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便捷和广泛覆盖,使文化传播更加高效。数字资产可以借助互联网迅速传播到全球各地,打破传统文化传播的地域和语言障碍。比如,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通过数字资产交易被更多人了解,激发了人们对不同文化的兴趣和关注。同时,在传播过程中,文化数字资产还可以与其他文化元素进行融合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产品和表达形式,为文化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经济驱动与产业升级功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方面,数字资产本身的交易为相关企业创造了直接的经济收益。随着人们对数字资产需求的增加,数字资产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艺术品、版权、IP等领域都涌现出巨大的商业潜力。另一方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还带动了周边产业的发展,如数字技术的研发、数字营销、版权服务等。这些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了完整的数字经济产业链,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中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1.2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15%。

在产业升级方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推动了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传统文化产业中的一些环节,如生产、传播、销售等,通过与数字技术的结合,实现了生产方式的变革和效率的提升。以出版业为例,传统的纸质出版逐渐向数字出版转型,数字版权交易、数字阅读等新兴业务模式的兴起,不仅改变了出版业的生产和传播方式,还提高了出版业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此外,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还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创新,如文旅融合、文创产品开发等,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边界,提升了整个产业的附加值。

3.创新激励与价值发现功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为文化创新提供了激励机制。在数字资产交易中,创作者的作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直接的经济回报,这激发了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与传统的文化艺术创作相比,数字创作具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传播效率,创作者可以更广泛地传播自己的作品,并根据市场反馈及时调整创作方向和创新内容。例如,一些数字艺术家通过创作数字音乐、数字艺术作品等,在交易上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认可,进而激发了他们进行更多创新创作的动力。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还具有价值发现功能。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中,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交易价格,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不同数字资产的价值,这对于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优质的文化资源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回报,鼓励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优质的内容创作和开发中;另一方面,市场也能及时淘汰那些缺乏市场价值的文化产品和项目,促进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此外,数字资产的交易还可以为文化资产提供新的评估方法,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数字资产的价值进行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估,为文化资产的融资、投资交易提供重要参考。

4.风险管理与市场监管功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有助于进行风险管理。在文化产业的传统发展模式中,文化资产面临着许多风险,如版权保护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等。而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为数字资产提供了不可篡改、可追溯的内部监管,确保了数字资产的真实和安全。同时,数字资产的数字化和标准化特点,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方法,降低了文化产业融资的风险。

在市场监督方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建立和规范运营,为文化市场的监管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工具。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市场中的异常交易行为和违规操作,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此外,规范的交易和透明的交易规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健康发展。

5.文化安全与数字主权保障

其一,能够抵御文化数字殖民。当前西方NFT占据全球90%的市场份额,严重威胁我国文化数字领域的发展。我国构建自主交易体系后成效显著,文化数字产品出口溢价率从300%大幅降至50%,极大地降低了西方的操控影响。长安链技术的应用,实现数据存储本土化率100%,加密强度达到国家商用密码三级标准,有力保障了数据安全与自主可控,摆脱对外部的依赖。

其二,有助于构建数字文化边疆。通过对重要文化遗产的元宇宙映射实施主权声明,掌握历史解释话语权。例如圆明园数字复原项目在自主元宇宙“央宇宙”上线,日均访问量超500万人次,在数字空间捍卫了我国文化主权,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文化。

其三,能够防控意识形态风险。部署的AI内容审核系统,识别准确率高达99.3%,仅2023年就拦截违规交易2300余起,在“创作—交易—传播”全链条建立起坚实的文化安全防火墙,防止不良文化内容的传播与渗透,守护我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稳定。

6.重塑国际文化竞争格局

积极作为,争夺标准制定权。主导制定ISO《文化遗产数字资产元数据规范》,并成功被43国采纳,打破了西方长期以来在文化数字领域的技术垄断。中国提出的“文化价值评估框架”成为G20数字文化工作组核心议题,这意味着我国在文化数字领域的话语权不断提升,能按照自身理念和标准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与竞争。

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重构格局的重要举措。借助海南自贸港“文化保税仓”,数字藏品跨境交易关税降低50%,大大提高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敦煌“数字藏经洞”项目进入大英博物馆数字馆藏体系,单幅授权费达200万美元,不仅传播了我国优秀文化,还带来可观经济收益,彰显了文化数字资产的价值。

创新文化输出模式,让我国文化传播更高效。数字资产交易推动文化传播从“实体出海”转向“数字渗透”。如京剧数字演出票务凭证在海外售出87万张,观众复购率达68%,且较传统巡演成本降低90%。这表明通过数字资产交易,文化输出能以更低成本、更广泛的覆盖,吸引全球受众,在国际文化竞争中占据更有利地位,为国际文化竞争格局重构注入强大动力。

(四)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战略意义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已成为一个新兴且充满活力的领域,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将在文化、经济、科技、社会等多个方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进步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高度重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1.促进文化传承保护,激发文化创新活力

建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在促进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在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方面,通过整合各地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市场化机制和数字化技术的实施,将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如古老的文物、濒危的民间技艺、历史建筑等转化为数字资产。这些数字资产不仅能得到更长久、更安全的保存,还能通过交易市场的流通,吸引更多民间力量参与保护和传承工作。例如敦煌莫高窟的数字化成果,在全国大市场中进行推广和交易,让更多人了解敦煌文化的魅力,同时也为莫高窟的保护筹集更多资金。其次,在激发文化创新方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创作者可以基于已有的文化数字资产进行二次创作,形成新的文化产品。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创作者通过市场交流合作,碰撞出创新火花。比如,以传统神话故事为数字资产蓝本,创作出新颖的动漫、游戏作品,丰富了文化产品类型,满足了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继风靡世界的网络游戏《黑神话:悟空》之后,当下火爆全球的国产动画片《哪吒之魔童闹海》成为我国首部票房超过100亿的电影,已位列全球电影历史票房前15位,开创了中国电影历史的新纪元。

2.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文化软实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对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能够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激发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通过交易市场对文化数字资产进行整合、运作,优秀的文化数字资产能够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和更高的经济价值,从而推动文化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文化数字资产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全国交易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发展,将在国际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领域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方案,增强在国际文化领域的话语权。这不仅体现了国家的文化创新能力和数字技术水,而且将有助于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化传播和交流,展现中国在全球文化数字化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创新能力,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走向世界舞中央

3.加速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新引擎,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是加速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数字化技术,传统文化资源得以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和可交易的数字资产,实现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扩大了市场规模,还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和经济增长点。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文化产业急需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创新、转型和升级,并与金融、科技、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文化数字资产作为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结合的产物,具有独特的价值属交易。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不但可以促进文化数字资产的流通和交易,还将有助于推动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深度融合,催生出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为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是完善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数字文化资产的交易存在着信息不透明、交易不规范、评估缺乏标准等问题。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将有助于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通过制定统一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规则和标准,明确交易流程、信息披露要求、评估标准等,打造规范化、数字化的文化要素和资源交易市场,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此外,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建立健全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和行业壁垒,实现文化资源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推动文化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保障市场的公、公正和透明,维护市场秩序。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能够实现对文化数字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5.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文化产业创新体系

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良好的创新生态是文化产业创新的重要保障。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能够激发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文化产业创新体系的构建。首先,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为创作者和开发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展示和交易,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搭建文化产业创新交流,开展前沿、引领的科技文化创新。其次,通过市场化运作和竞争机制,筛选出具有创新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数字资产,推动文化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再者,文化产业创新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创新生态,除了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还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以及注重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保证人才梯队建设。另外,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国际化拓展,有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文化理念和技术手段,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

6.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有助于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文化数字资产具有跨地域、跨文化的特点,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实现文化的快速传播和广泛交流,打破了传统文化交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为国内外文化企业和创作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流与合作,拓宽了中华文化对外传播的路径,促进了文化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合作竞争机制,可以推动中外文化产品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的多元化、国际化发展。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过程中,国内外文化企业、创作者能够基于共同的市场需求展开合作,国外的先进数字技术与中国丰富的文化资源可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数字产品。比如,中国与好莱坞影视制作团队合作,将中国的历史故事以数字化影视形式呈现并进行全球发行,这种合作不仅提升了文化产品的质量,还促进了文化理念的交流与碰撞,加深了国际社会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提升了中华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7.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构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

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对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与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技术和大数据手段,可以对文化数字资产进行精准评估和监管,让文化管理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文化数字资产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准确,为文化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全国大市场的构建促使文化治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多元协同治理转变,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政府制定规则并监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积极创新和运营,行业协会发挥自律和协调作用,消费者通过选择和反馈影响市场。各方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形成共治格局。如行业协会可制定行业规范,约束企业的交易行为,解决企业间的纠纷,减轻政府的治理压力,提升治理效率。再者,就构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而言,文化数据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区块链技术在交易大市场中的广泛应用,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市场的规模效应和开放,促使市场主体更加重视自身信用。这种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推动了文化市场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保障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现状

当前,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背景下,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作为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兴领域,正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众多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创新研究和实践探索,不仅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文化产业的转型发展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深入剖析这些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深度融合,充分挖掘文化数字资产资源的潜力和优势,对于推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现状

1.理论研究与创新探索缺乏创新

当前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领域在理论研究与创新探索方面明显滞后,普遍存在着认知混乱的现象。在理论研究层面,创造新名词的热衷似乎超过了对实际问题的深入探讨,而缺乏对文化数字资产本质、交易规律以及价值实现路径的深入研究。例如,在探讨文化数字资产的价值评估时,往往只是简单地将传统资产评估方法进行数字化套用,没有充分考虑文化数字资产的独特属,如数字版权的易复制、文化内涵的多元解读等。这种现象不仅反映了行业内的浮躁氛围,更导致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大多停留在表面现象的描述,缺乏深入的创新研究与实证分析,难以取得实质突破。如此缺乏创新的理论研究,无法为市场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致使行业发展缺乏根基和方向感。

2.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瓶颈问题突出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在现阶段面临的瓶颈问题,主要是交易种类单一、交易规模过小。从交易种类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数字艺术品、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版权等有限领域,而像民俗文化数字资产、历史文化遗迹数字化成果等大量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资产,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这不仅造成了文化资源的浪费,也限制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多元化发展。交易规模过小也是制约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大多数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交易量和交易金额都处于较低水,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种小、散、乱的交易现状,无法满足文化数字产业大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资源配置要求,与快速发展的文化数字产业格局极不协调。

3.交易模式与服务能力不足

在现实层面,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缺乏引领交易模式与服务,尚未形成与文化数字经济相适配的市场交易机制与格局。现有的交易模式大多是对传统艺术品交易或其他数字资产交易模式的简单模仿,缺乏针对文化数字资产特的创新设计和研发。这些问题导致市场交易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企,难以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服务能力的不足,也是当前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大多数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在技术支持、用户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无法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体验;再就是的服务内容单一,除了基本的交易撮合功能外,在文化数字资产的鉴定、评估、托管、保险等增值服务方面严重缺失,无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这种服务能力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4.政策执行与理论实践存在矛盾

现在各级政府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出了不少政策措施以支持市场发展。然而,政策的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许多政策大多停留在纸面上,处于悬空状态,难以落地实施。主要的症结在于政策与现实脱节,缺乏有效的政策抓手。政策制定者往往处于焦虑之中,缺乏对市场实际的深入了解,提出的政策措施不切实际,难以执行。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对理论指导实践的意义、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也存在较大偏差,导致实践缺乏理论指导,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以至于相关主管部门转出文件来解释定义相关名词,这在当下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形式探索过程中可谓是一个奇观。这种政策执行与理论实践的矛盾,严重制约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发展。

5.管理体制和体系尚未形成共识

文化数字资产及其交易是一个新生事物、新的形态,其管理体制和体系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当前的文化数字资产及其交易市场管理涉及文化、广电、网信、金融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这种多头管理的现状,导致出现诸多不良后果: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政策市场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引发了许多市场管理上的混乱和冲突;二是交易规则不够统一明确,使得市场交易风险增加,市场参与者难以准确评估市场风险,也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三是不同地区的政策、不同的规则差异较大,不利于文化数字资产的跨区域流通和整合,阻碍了产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6.交易痛点难点较多

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痛点和难点。首先是交易的安全问题。由于文化数字资产的数字化特,其在交易过程中容易受到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威胁。例如,一些数字艺术品交易曾发生过用户信息泄露和数字资产被盗取的事件,给用户带来了巨大损失。

其次是交易的定价难题。文化数字资产的价值具有多元和不确定,难以用传统的定价方法进行准确评估。例如,一件数字艺术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其艺术水,还受到创作者的知名度、市场需求、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缺乏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导致交易价格波动较大,交易双方难以达成共识。

此外,交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低也是一个突出问题。不同的交易交易规则、合同条款、交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使得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且纠纷解决缺乏明确的依据和途径。

7.交易监管与治理机制缺失

目前,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监管与治理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和体系。一方面,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传统文化产业和一般数字资产制定的,难以适应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特殊和复杂。例如,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现有的法律规定在面对数字时代的侵权行为时,存在取证难、赔偿低等问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具有高度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特点,交易活动往往在虚拟空间中进行,监管难度较大。而监管部门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方面相对不足,难以对交易活动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此外,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是一个新形态的理念还没有形成,目前还处于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同情监管阶段。监管部门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措施相对宽松,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市场中的违规行为。

8.数实结合在理论与实践探索层面没有突破

数实结合即文化数字资产与文化艺术实物产品的结合。理论层面,尽管众多学者和业内人士已对数实结合模式和潜在价值进行了一些探讨和研究,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文化数字资产的确权,进而与文化艺术实物产品的所有权、版权等权益相挂钩,为数实结合提供产权基础;也有为了丰富消费体验,设想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场景,让消费者同时拥有数实资产。但这些理论大都停留在概念的探讨阶段,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体系构建,对于价值评估体系建立、收益分配机制设计等关键问题,也尚未形成被广泛认可的理论成果。

实践探索层面,目前虽有一些尝试但实质突破很少。例如,部分博物馆推出与文物实物对应的数字藏品,期望以此来提升文物文化的传播度并增加资金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数字藏品市场认可度不高、交易规则不完善、数实结合紧密程度不够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数实结合的优势。艺术品附带的数字版权或数字展示权益,则由于数字资产的价值难以准确衡量和体现,无法有效促进文化艺术实物产品的市场价值提升。因此,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数实结合仍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更多的创新和实践去实现实质突破。

9.风险研究与教育处于空白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风险研究与教育,现阶段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数字资产的认知不足,容易被误导,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他们往往只看到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可能带来的高收益,而忽视了其中蕴含的风险。例如,一些投资者在不了解数字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和市场风险的情况下,盲目跟风投资数字藏品,导致市场泡沫严重。当市场出现波动或风险事件时,投资者和消费者往往缺乏应对能力,容易遭受损失。而且,由于缺乏风险教育,市场参与者难以对交易交易产品进行理的判断和选择,容易被一些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所误导,造成投资者损失。

(二)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创新实践案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必然趋势。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应运而生,作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领域的创新引擎和实践典范,正以其独特的模式和显著的成效,引领着行业的发展方向。其核心运营理念“做大交易规模是一切创新、实践和探索的基础”,贯穿于项目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

1.应运而生,搭建文化数字交易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海量的文化数据亟待一个专业、规范的交易,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2022年8月31日,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的承建下上线试运行,犹如一颗璀璨的新星,照亮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新征程。

交易中心的成立,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与推动,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其交易标的聚焦文化数据,涵盖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两类,按范围分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大类。同时,广泛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丰富的文化资源,通过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标识进场,对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标识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多媒体与其他要素及要素权益进行交易,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流通搭建了桥梁。

2.创新模式,激发交易规模增长活力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创新为驱动,构建了独特的交易模式,为做大交易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交易主体方面,面向全社会各类符合进场条件的交易主体开放,包括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文化生产机构和个人,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积极交易的数据分为公共文化数据和商业数据两大类,商业数据的权属主体可以在交易中心数据超市下开设专业店铺,如旗舰店、专营店、大师店、城市馆和家族馆等,丰富了交易的形式和层次。

交易方式上,采用“电商+产权交易+联合分发”的模式,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打造在国家文化专网下的文化数据生产与应用环境,并联通互联网分发。遵循非公开、非连续交易的原则,采用自主报价与点选成交为主、评估价与撮合成交为辅的定价方式,为交易双方提供了灵活、高效的交易选择,有效促进了交易的达成,推动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3.技术赋能,提升交易效率与安全

为了确保交易的高效、安全进行,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充分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为交易规模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在技术架构上,交易系统实行“一码通”,即“一主体、一身份、一认证码”。交易主体凭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发放的唯一标识码进行交易和结算,大大简化了交易程序,同时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因为标识码的唯一避免了重码问题,加之每个文化数据也分配到唯一标识码,从技术层面为交易安全保驾护航。

交易系统还配备了对进场交易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实施动态监测的技术支撑系统。在提供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等服务时,能够对敏感数据、敏感词语、敏感内容实时拦截,防止其进入交易环节。同时,实时查验卖方的身份注册或认证信息,以及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信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交易内容,采取暂缓交割等措施,待行政机关认定后再进行交割、分发,有效防范了交易风险,维护了交易市场的稳定秩序,为交易规模的持续增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4.数实结合,交易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

自上线试运行以来,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在做大交易规模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全应用场景线上交易额已成功跨越30亿大关,完成了从无到有、从起步到飞跃的华丽转身。

交易中心已成功实现超过16万组文化数据资产数据集及应用端实物资产的交易流转,将文化数字要素“数实结合”交易生态场景推上了“快车道”。通过不断孵化上线应用场景交易中心子,现已囊括黄金首饰珠宝、文化艺术品、文化IP、数字认证、影视要素等多个文化产业行业垂类交易生态,进一步拓展了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吸引了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推动交易规模持续攀升。

5.展望将来,持续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将继续秉持“做大交易规模”的核心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交易模式、技术应用和服务体系。在技术创新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动交易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交易的便捷和精准;在业务拓展方面,计划与全国各地区和行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联合建设文化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开展行业数据的规模化共享流通与融合应用,培育价值共创、互利共赢的数据空间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由链式关系向网状生态转变,为全国文化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文化数据资产的流通和保值增值提供更强大的支持,持续引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行业的发展。

(三)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作为新兴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但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制约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要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技术创新、风险管控和行业自律,共同推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健康和顺利发展。

1.路径依赖严重,交易创新不足

当前,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传统文化资产交易路径。在交易模式上,多沿用效率较低的传统交易模式,缺乏适应数字资产特的创新。例如,很多只是简单地将传统交易流程线上化,没有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交易的智能化、自动化和去中心化,构建起数字化、智能化的交易生态。

在产品创新上,基于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新形态的产品极为匮乏。市场上的文化数字资产产品多以简单的数字化艺术品、数字化版权、数字化文物等形式进行展示和交易,缺乏对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和创新组合的产品,没有开发出如艺术版权衍生品、艺术创作过程中数据资产等创新产品,突破创新更是寥寥无几。在发达国家已经在探索如何通过智能合约实现文化数字资产的自动化交易、版权收益的分层分配等创新模式时,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探索还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这种对传统路径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其难以释放出数字时代应有的活力。

2.认知滞后,阻碍发展

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认知,其实还远没有跟上数字经济发展的步伐。在现象层面,已经可以注意到,对这一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虽然其要素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比较弱小,但其经济规模却已经拓展得比较大。究其原因,一是巨大的市场需求拉动使得数字资源富集领域的业态迅速发展壮大,但未能在但在更大范围内、更大的层面上启动业态发展所依赖的数据要素市场与数字资本市场。二是由于认知的限制,数字产业要素市场与数字资本市场难以进行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导致政策制定缺乏针对和有效。对于数字资产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如数据隐私保护、数据所有权界定等,也未能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数字资产的流转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较多。比如数字资产的可转移、可交易受到技术标准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不同交易之间的数字资产难以实现互联互通,用户在不同间转移数字资产时面临诸多障碍,影响了数字资产的流通效率和市场活力。

3.交易定位存在偏差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只是文化数字资源活化的一部分,不能将其视为核心而忽视整体,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就交易交易,从流通主体间的供需关系来看,数据流通存在开放、共享、交易三种供需模式:在开放模式下,数据提供者免费向公众开放数据;共享模式中,数据在特定主体间基于合作协议进行共享;交易模式则是数据需求方通过支付对价获取数据。这三种供需模式的本质区别,在于数据需求方获取数据所需要支付的对价关系不同。在目前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中,往往过于强调交易模式,忽视了开放和共享模式对文化数字资源活化的重要作用。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公、公正和便捷”理念,必然要求在去中心化、智能化、便捷化方面发力。去中心化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它能够避免单一主体对文化数字资产的过度控制,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缺乏技术和市场机制的支持。智能化方面,需要利用新兴的人工智能算法自动优化文化数字资产的分发匹配和交易撮合,并根据用户的个化需求提供精准的交易服务。便捷化的缺失,使得许多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程序繁复,限制了交易规模的扩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数字资源在更广大范围内的价值挖掘与活化利用。

4.数字资源确权问题突出

数字资源确权过程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基础与前提,但目前在这个关键环节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突破。首先是制度支撑缺失,这是我国在文化数字资源确权方面面临的首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数字资源的权属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例如,对于数字化后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版权归属,如果原作者与数字的权益分配在法律上没有清晰的界定,一旦发生交易或者在传播过程中出现纠纷,就难以依法进行处理。其次是确权过程复杂,这是由数字资源具有的无形、易复制和传播迅速等特点所决定的。以数字图片为例,一张图片可能在多个上被传播和使用,要确定其原始创作者和真正的所有者难度较大。数字资源在创作、传播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多个主体和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新的权利关系,进一步增加了确权的复杂。再者是技术发展滞后,需要发展新的技术来支持文化数字资源确权。传统的确权技术难以应对数字资源的易复制、易修改、容易隐匿等特区块链技术虽然被认为是一种可能用于解决数字确权问题的有效技术,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区块链能与成本难以衡,不同区块链之间的互操作较差等。此外,需要建构新的体系,也是确权过程中的难题。文化数字资源的确权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包括确权机构、确权流程、权利公示等,涵盖确权标准、管理机构、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建设和协作,需要协调政府、企业、创作者等多方利益,目前在这方面还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实践,影响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5.交易风险认知与管控薄弱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面临的风险众多,然而目前的风险认知与管控措施却十分薄弱,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法和工具。在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的情况下,交易主体难以准确识别和评估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中的风险程度,也无法合理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法律合规风险方面,由于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在很多方面缺乏法律的规范和指引,可能导致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面临合法合规方面的争议,例如交易行为是否合法、交易合同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

在版权保护与侵权风险方面,文化数字资产由于易于复制和传播,更容易受到侵权的威胁。一方面,侵权行为较为隐蔽,侵权者可以通过网络迅速复制并传播未经授权的文化数字资产;另一方面,在维权过程中也存在困难,例如侵权行为难以取证,维权成本高昂等。

技术安全风险方面也不容忽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依赖于各种数字技术和网络,一旦发生技术故障,如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将对交易主体造成严重的损失。目前的加密技术、数据保护技术等暂时还无法完全满足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安全需求。

市场交易风险同样严峻,发展初期市场规模较小、交易机制不完善,市场价格容易产生波动。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难以准确判断数字资产的价值,容易受到市场情绪和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及数字资产的流动较差,在市场低迷时投资者可能难以将资产顺利变现,这些都容易造成交易主体的经济损失。

金融合规与税务风险也随着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兴起而日益显现。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税务政策难以完全适应,容易产生监管漏洞和税务问题。在金融方面,一些交易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扰乱金融秩序。在税务方面,数字资产交易税收政策不够明确,存在税收漏洞和逃税风险。例如,对于数字资产的交易收益,如何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等缺乏明确规定,容易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逃避纳税义务。

6.确权、登记、展示与交付难题待解

文化数字资产的确权、登记、展示与交付是交易过程中的关键难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突破。文化数字资产的确权、登记、展示和交付过程复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诸多挑战,尤其是在涉及多方主体和跨交易时,资产安全和权益保护的重要、复杂就更加凸显出来。

确权和登记:如前文所述,由于数字资源的多样化和权属结构的复杂,确定文化数字资产的权属关系十分棘手。在数字资源传播的动态过程中,如何持续有效地跟踪和保护其权属也是一个难题。登记环节,则缺乏统一的登记机构和标准,不同登记信息无法相互认可,增加了交易成本和风险。

展示环节:由于缺乏统一、高效的展示和标准,目前的展示方式较为单一,无法充分展示文化数字资产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比如很多数字艺术品只是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展示,缺乏互动展示和沉浸式体验,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难以吸引观众和投资者。

交付方面:涉及到跨交易时交付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各个之间的技术标准、业务规则可能互不相同,这就有碍文化数字资产安全、快速地在不同间流转交付。交付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障也至关重要,一旦出现数据丢失、损坏等情况,交易双方的权益都将受到损害。

7.数实结合缺少丰富的场景

当前数实结合方面,尽管多种多样的创新方式不断涌现,也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是还是缺少数实结合的丰富场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展示体验场景单一。大多仅通过线上图片、文字介绍或简单的3D模型展示实物产品对应的数字资产,缺乏如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营造的沉浸式、交互式展示体验,难以让观众深度感受文化艺术的魅力。很多博物馆的线上数字展览,只是将文物的数字图像进行展示,没有利用数字技术让观众仿置身历史场景中观赏文物。

二是消费应用场景匮乏。在文化艺术产品消费领域,数实结合的创新模式较少。如数字藏品与实物文创产品的联动,往往只是购买数字藏品可获得实物产品的折扣券等简单形式,缺乏更具创意的消费激励和融合方式,没有形成独特的消费体验和价值闭环。

三是教育传承场景有限。在文化艺术教育传承方面,数实结合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比如在学校教育中,没有充分利用文化数字资产来丰富文化艺术实物产品相关课程的教学形式和传播内容,难以更好地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艺术的理解、兴趣和爱好。

究其原因,在技术层面,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技术成熟度不够、稳定欠佳以及数字化技术储备投入不足等问题,限制了丰富场景的打造。在认知层面,从业者对数实结合的重要和潜力认识不足,仍惯于传统的展示和销售模式,缺乏创新和探索新场景的动力。政策法规层面,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文化数字资产的权属界定、交易规范、版权保护等问题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导致文化企业在探索新场景时存在顾虑,不敢大胆创新。行业标准层面,数实结合的行业标准缺失,不同文化企业在数据格式、技术接口、展示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影响了丰富场景的开发和推广。

8.行业自律与监管缺失

目前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领域,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自律机制。不同交易的运营模式、交易规则不同,技术水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不仅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还增加了交易成本,也使得市场的稳定和可预测大幅度降低。一些为了追求利益,存在虚假宣传、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行为,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教育,投资者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风险认识不足。很多投资者盲目跟风投资,缺乏理投资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在市场出现波动时,容易引发恐慌情绪,导致市场不稳定。监管部门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监管存在滞后和不全面。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规范,因此,监管部门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这一新兴领域的熟悉程度和监管能力还有待尽快提高。

三、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的基本战略

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是数字时代实现文化强国目标的战略抉择,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通过“价值引领、技术筑基、制度突破、生态协同”的系统创新发展战略,中国不仅将打造和引领全球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规则体系,更将为人类数字文明发展贡献独具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全国大市场战略的实施,将推动文化资源从“历史沉淀”走向“未来资本”的跨越式转化,从而在数字经济时代释放文化创新的巨大潜力,为国家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战略定位

1.探索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中国方案,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文化数字资产的交易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中国作为拥有丰富文化资源和庞大文化市场的国家,有责任和能力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方案,构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这不仅需要考虑到文化本身的多样、复杂,还要适应现代数字技术的特。这既是对中国丰富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创新利用,更是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占据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关键举措。通过挖掘文化数字资产的价值,将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模式,并为全球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借鉴。

2.发展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新质生产力,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文化产业创新升级的关键,也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新质生产力强调创新、高效、可持续等因素,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领域,新质生产力主要体现在创新的技术应用、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创新的运营管理等方面。例如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的数字技术,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存储、加工、共享和交易。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能够打破传统文化产业的时空限制,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传播范围,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到2035年我国建成文化强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全国大市场将发挥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的全球影响力。

(二)战略目标

1.建设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全国大市场

建设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全国大市场,整合全国分散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数字文化企业和相关机构等资源,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的全国市场。消除地区间的交易壁垒,实现文化数字资产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和高效配置,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竞争力,逐步建成一个广泛参与、协同合作、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全国大市场。

2.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立足中国国情和文化特色,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制定一套完善明确的文化数字资产分类标准、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中国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具有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如深厚的文化底蕴、庞大的消费市场、强大的政府引导能力等,在技术创新、交易模式、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独特的解决方案,可以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为全球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范例,提升中国在国际文化产业领域的话语权。

3.打造先进、科学、高效的交易,建构可持续的交易体系

先进、科学的交易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核心载体。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打造功能齐全、先进高效、安全可靠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建构科学、可持续的交易体系,集聚全国文化市场及其数据资源的力量。交易应具备便捷的交易流程、丰富的产品展示、精准的数据分析等功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同时,构建涵盖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的全流程科学交易体系,包括资产确权、估值定价、交易撮合、清算交割、权益保护等环节,确保交易的高效和可持续。通过的集聚效应,吸引各类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主体,包括文化企业、创作者、投资者等,形成强大的市场合力,推动全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建设发展。

(三)战略布局

1.结构布局

(1)分布式结构布局

主要特征是统一交易、多头(地)布局。首要任务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这个核心需具备强大的技术架构,能够承载海量的交易数据,确保交易的高效、安全与稳定运行。然后在多个地区设立交易节点(),形成多头(地)布局,这种布局模式有诸多优势。一方面,统一交易能确保交易规则、流程和标准的一致,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文化特色、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差异,各地可以依托自身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交易板块。不同地区的交易节点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卫星式结构布局

主要特征是全国统一管理、多方(地)独立运营。在通过一个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控的的前提下,在各地建立多个独立运营的交易,这些在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下,拥有相对自主的运营权。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整体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对各地方的交易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地的独立运营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业务拓展、市场推广和服务创新。这种布局模式赋予了地方更大的自主和灵活。卫星式可以快速响应本地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业务策略,推出符合当地文化消费惯和市场趋势的交易产品和服务。

2.业务布局

(1)消费式主线业务布局

消费式主线业务布局聚焦于满足大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以传统文化消费为基础,通过版权延伸拓展业务领域,并依托特色资源打造产业集群。书画、陶瓷等传统艺术实物产品,可以通过与文化数字资产的结合,焕发出新的活力。版权延伸是消费式主线业务布局的一个重要拓展方向。热门影视IP不仅可以围绕影视作品本身进行数字版权交易,还可以开发衍生的数字产品,如影视角色的数字形象、数字周边产品等。通过授权经营将版权价值最大化,满足粉丝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此外,各地应根据自身的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涵盖文化旅游、数字文创、文化演艺等多领域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实现文化资源的深度开发和价值转化。

(2)投资式主线业务布局

投资式主线业务布局着眼于文化数字资产的投资价值,通过将实物资产与数字资产相结合,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一方面,传统艺术品往往具有较高收藏价值和投资潜力,但实物投资存在着门槛高、流动差、鉴定难等问题。将实物资产数字化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数字资产份额的方式参与投资,降低了投资门槛,提高了资产流动。另一方面,发行文化数字资产投资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投资于有潜力的文化数字资产项目,为文化数字资产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购买这些金融产品,间接投资文化数字资产,分散投资风险。

3.支撑服务

(1)政策落实

政策支持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加强相关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出针对法律法规,明确文化数字资产的产权界定、交易规则、税收政策等,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欺诈交易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财政补贴等政策,对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文化企业参与文化数字资产的开发与交易,加大技术研发和业务创新投入。

(2)规划实施

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是确保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大市场建设有序推进的关键。应结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市场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全国一盘棋之建设合力。对市场的建设进度、业务拓展、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并分阶段实施。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及时优化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有效及顺利实施。

(3)市场整合

当前全国各地交易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协同。应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推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之间的整合,打破地区、行业之间的壁垒,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鼓励大型交易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各地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立全国统一的文化数字资产登记交易和集中结算中心,实现全国范围内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4)人才建设

人才是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大市场建设的核心资源,应加强文化数字资产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高校和职业院校应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既懂文化艺术又懂数字技术和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文化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实机会,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也便于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入企业。此外,还应积极尝试引进海外培养的高端专业化人才和同行业先进技术,提升我国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国际化水

(5)可持续发展

首先,建立起全面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可持续发展的评价体系,从环境、社会和经济等多个维度对市场进行评估和监管,鼓励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与绿色文化产业、文化公益等可持续发展项目相结合。其次,要加强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在数字化过程中,要确保文化资源的真实、完整和传承。再者,要推动市场的绿色发展,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降低交易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金融创新,为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战略实施

1.政策支持与监管强化

(1)政策落实部门明确

由中宣部牵头,组织成立专门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政策落实办公室,负责协调文化、金融、工信等多个部门,确保相关政策、文件的有效实施和高效执行。明确和细化各个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具体分工,中宣部作为全国大市场建设的牵头负责机构,文化部门负责文化数字资产的版权审核,金融部门负责监管交易资金的流动,工信部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等。

(2)风险预警与危机应对

建立文化数字资产交易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对市场交易数据、价格波动、舆情监测等多方面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制定危机应对预案,当市场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如价格暴跌、大规模版权纠纷等)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技术创新与建设

(1)组建技术研发联盟

组建由高校、科研机构、数字技术企业等组成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技术研发联盟。联盟共同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如文化数字资产的加密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在交易中的应用等。定期举办专题技术研讨会和成果发布会,促进技术的交流与推广。

(2)完善功能

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完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的功能。增加资产多维评估功能,能够对文化数字资产的文化内涵、艺术价值、市场需求、技术含量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增加开发国际化的交易接口,方便国外投资者参与交易

3.市场培育与企业发展

(1)文化数字资产培育计划

启动文化数字资产培育计划,每年筛选一批具有潜力的文化数字资产进行重点培育。提供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例如,为传统的戏曲文化艺术数字资产开发提供专项资金,帮助其进行数字化制作和市场宣传。

(2)文化企业发展扶持

扶持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相关企业发展。对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等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展会和招商活动,拓展企业的市场空间,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宣传推广与人才培养

(1)开展宣传推广

大力开展文化数字资产宣传推广活动,通过举办文化数字资产创意大赛、文化数字资产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文化数字资产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在高校、文化企业、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中宣传推广文化数字资产,培养公众的文化数字资产消费惯。

(2)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的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培养文化、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通过设立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对在技术创新、市场运营、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

上篇聚焦“战略意义”“发展现状”与“基本战略”三大核心板块,深度剖析全球文化数字资产交易突破万亿美元的产业格局下,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文章以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实践案例为切口,揭示当前市场“有数据无价值、有技术无标准”的深层矛盾,提出“分布式+卫星式”战略布局、“消费+投资”双主线业务生态等系统解决方案,为破解文化资源转化率低、交易摩擦成本高等问题提供破局思路。

下篇将围绕“核心问题”“重点方向”展开,详解数实融合、确权机制与监管治理等攻坚命题,敬请持续关注。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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