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相互制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相互制没有外部股东,由购买保单的会员共同所有,通俗地讲,这不是属于几家股东的公司,而是属于全体会员,大家的公司。
那么对于这样一种有趣的组织形态,在公司治理方面有何不同呢?今天阿信就来和大家介绍一下以信美为例相互制寿险组织是如何进行公司治理的。
一、 治理结构
相互制保险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区别于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大会”。信美每年定期都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公司的重要议案,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 表决机制
相较于股份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相互制组织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体现了会员之间的平等和民主管理原则。
三、 资金来源
相互保险组织的初始运营资金来自各出资人的长期借款,我们与出资人是长期债权债务的关系,未来具备还息条件时,会以利息的方式偿还给出资人,而并非股东分红
四、 利润分配
区别于股份制公司给股东分红,相互制保险公司因为所有者是全体会员,所以当满足盈余分配的条件时,向所有会员进行盈余分配。
总的来说,相互制保险组织的底层是以会员为中心的。
对于信美而言,除了会员代表大会外,我们设立了由会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委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三重一大”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管委会集体决策机制。我社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组织治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在保障公司高效运转的同时,严防内部人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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