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禁止令”的有效执行,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情况,更好地落实“禁止令”,减少和避免适用“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防止社会风险的发生,沭阳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构建三举措扎实推进“禁止令”的执行。
一是加强入矫教育,确保禁止令“深入人心”。加强入矫第一课,把好入矫宣告关。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对禁止令的内容深入人心,沭阳县检察院建议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宣告常规内容的同时,专门增加禁止令相关内容的学习,由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告知禁止令内容,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使其有令即止。
二是加强衔接配合,确保禁止令“令行即止”。沭阳县检察院积极促进县司法局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委员会协同作用,建立“禁止令”执行联动机制,由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禁止令”的同时向有涉及禁止令的单位发送《禁止令协助执行函》以及其判决书、以确保相关单位明确“禁止令”执行的有关信息,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禁止令。
三是加强走访监督,确保禁止令“落在实处”。沭阳县检察院加强对县司法局走访工作开展监督,并由检察官适时参与走访工作。对判决有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过程中,在了解其思想、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向家属、亲朋好友、邻居了解其有无遵守禁止令相关内容,以确保禁止令落在实处。
下一步沭阳县检察院将联合县司法局对“禁止令”执行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活动,对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的,借力相关部门网上平台,重点在执业登记、项目审批等准入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实现源头预防;对禁止进入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借助公安部门技防手段,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实现全方位排查。(沈奥洲 叶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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