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组聚焦涉诉不动产“登记难”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四个体系”闭环机制,定向攻坚,成功破解市本级1465户涉诉不动产“登记难”,使其达到可办证条件。针对“登记难”问题搁置长、矛盾多、任务重的特点,组建专班,形成合力。创新“一窗受理”“税费通缴”模式,对历史遗留件特事特办,群众只需等候10分钟,1次缴清契税、登记费,即时领证、自助打印票据,抵押、转移、查封、注销、异议登记由1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时效全省领先。
健全机制统一标准,坚持科室周例会、主管业务月分析会,建立班子协调会机制,精准突破要点难点。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法院、金融等部门,实现历史遗留件办理“一进一出”,打通“瓶颈”。针对高频业务梳理出35项具体登记操作标准,保障业务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件及流程标准一致。
加强政策研判,分批推进,推动北岸明珠、莲江壹号623户及祥瑞家园、碧水澜庭841户达到办证条件,加大个案调处,化解10户涉诉“办证难”。将此优化业务流程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磨刀石”,常态化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有效避免交房与拿证之间因时间跨度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审批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推动测绘、地籍调查提前介入验收,及时办理首次登记,在行政大厅开设延时服务窗口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置手续不全“疑难杂症”。
规范行权做好源头防范,制定重要工作事项履行审批程序的规定和审批清单,建立分级审批机制,核定25项关键审批事项,以制度管事管人,杜绝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产生。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日常、季度、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整治工作细化考评细则与评分标准(涵盖要求、措施、成效),班子成员定期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吴洪亮 郑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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