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厦门富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争议召开听证会。该事件因涉及股东利益纠纷、法律程序合规性及市场监管效能等核心议题,引发金融行业与公众高度关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重要实践,此次听证会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成为观察法治化市场治理的窗口。
矛盾溯源:股东利益冲突与法律程序争议
事件起源于富时基金股东林日志、林雨对原总经理章川资金操作的质疑。据股东方陈述,章川在职期间存在异常资金转移行为,涉及金额超3000万元。2024年8月,林日志等股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过股东会决议免去章川职务并申请法人变更登记,获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然而,章川随后以“材料虚假”为由提出异议,经司法鉴定发现变更材料公章与备案印鉴不符,且股东会通知程序存疑,事件由此进入法律审查阶段。
听证焦点:程序合规与法律适用的博弈
听证会上,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团队指出,富时基金变更登记存在三方面问题:公章真实性存疑、股东会通知程序缺陷、林日志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上述问题可能构成“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登记”的违法行为,拟撤销变更登记。
对此,林日志方代理律师援引《公司法》强调,变更登记的核心在于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而非公章形式,并提交多地司法案例佐证。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程序瑕疵是否足以否定股东意志的真实性”这一法律命题,凸显市场主体登记中实体权利与程序合规的平衡难题。
监管审视:市场治理效能的深层考验
事件中暴露的执照补领程序漏洞、公章管理失序等问题,引发对市场监管流程的反思。章川在免职后仍通过非正规途径补领营业执照,暴露出企业证照管理的制度短板。同安区市监局表示将彻查补领程序,并联合金融办、证监局强化跨部门协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此外,股东林雨指控章川涉嫌通过关联公司转移资金超3400万元,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此类资金流向争议不仅涉及民事纠纷,更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边界,需司法与监管协同介入。
改革视角:完善企业治理与监管机制的启示
此次纠纷折射出私募基金行业在公司治理、股东权责划分及监管衔接上的共性挑战。专家指出,当前市场主体登记制度需进一步厘清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边界,避免“重程序轻实体”或“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同时,企业应强化内控机制,尤其是证照、公章及资金管理的规范化,防范内部人控制风险。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明认为:“此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提供了典型样本。监管部门应在依法行政基础上,探索弹性执法空间,既维护程序正义,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展望:法治化框架下的市场秩序重构
目前,听证会尚未形成最终结论,但事件已推动多方对市场治理的深度思考。同安区市监局表示将依法依规作出裁决,并以此为契机优化登记审查流程,提升监管透明度。
作为同安区人大代表,林日志在听证会后重申对法治的信心:“我们尊重监管部门的调查程序,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答案。”改革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期待此案为完善市场法治环境、推动企业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参考。
股东纠纷的背后,是市场规则与法治精神的双重考验。唯有通过程序公正、监管完善与企业自律的多维协同,方能筑牢市场公正的基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预期。(谢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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