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布了一份包含五家中概股公司的名单,名单中的公司可能面临被摘牌的风险。
对此,证监会回应,“这是美国监管部门执行《外国公司问责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一个正常步骤。我们此前已经多次就《外国公司问责法》的实施表明过态度。”
证监会表示,“我们尊重境外监管机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坚决反对一些势力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错误做法。”
“我们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精神,愿意通过监管合作解决美方监管部门对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问题,这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证监会称,“近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持续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开展沟通对话,并取得积极进展。我们相信,双方通过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尽快作出符合两国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合作安排,共同保护全球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两国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预摘牌名单”
财联社先前曾报道,基于《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如果外国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提交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所要求的报告,SEC有权将其从交易所摘牌。
《HFCAA》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向SEC提交文件,证明该公司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掌控,并要求这些企业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师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标准。修正案还要求外国发行人在其年度报告中为自己及其任何合并的外国经营实体提供某些额外的披露。
SEC于3月8日敲定了这份“预摘牌名单”,包括百济神州、百胜中国、再鼎医药、盛美半导体、和黄医药。这五家公司可于3月29日前向SEC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被摘牌的条件。若无法证明,则会被列入“确定摘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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