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极米科技”)旗下主营核心产品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
峰米科技称,极米科技旗下的Z6系列型号投影仪包括Z6和Z6X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峰米科技请求法院判令极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Z6系列型号投影仪,并立即销毁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模具和设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合计4600万元。
尽管两者的名称带“米”字,不过峰米科技和极米科技分属不同股权结构。峰米科技的股权结构中,光峰科技(688007.SH)占比55%,天津金米占比15%,其中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参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公司。而极米科技的股东阵容中则有百度、芒果传媒等知名企业。
成立近7年后,极米科技在今年正式向IPO发起冲刺。5月8日,上交所披露,极米科技递交的IPO招股书获受理,极米拟于科创板上市。招股书显示,折算下来,智能微投产品2019年占极米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83%,极米对这一品类依赖性较强,极米能否在智能微投市场获取更高市场份额将决定极米能否将营收规模进一步扩大。
据悉,此次被峰米科技起诉侵权的“Z系列”产品,占极米科技2019年营收的29%左右。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极米科技侵权一事坐实,根据新电商法实施“无商标,无专利,无版权”产品面临强制下架和赔偿的规定,极米科技主打的Z系列或将下架。这对花重金布局618和对上市报以极大期望的极米来说,无疑是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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