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韩家平所长带领《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制度研究与监管标准》课题组专家赴国促会通证经济工作委员会杭州秘书处进行课题调研活动。
课题组专家成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副研究员戴明锋,国促会通证经济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江俐兵、执行会长戴玉春、常务副会长黄莉以及14位企业家代表参加调研活动。
江俐兵秘书长首先向韩家平所长介绍了绿色消费积分理论、价值结算理论研究成果及推动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的重要意义。
首先,绿色消费积分与企业的积分是有区别的。企业积分是消费者购买产品之后,企业赠送的积分,其承兑、清零,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消费者无法维权。企业积分价值也不高,以兑换日常用品为主,也不能参与企业任何盈利或者内部价值权益的分配。绿色消费积分是消费者参与一项有意义、有价值的行为,企业给予回报的记录凭证,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参与企业以后的红利分配或价值分配。绿色消费积分是贡献值的记录凭证,是消费者主动获取的,是有价值的,不是企业赠送的,它的解释权也不归企业所有,绿色消费积分的运营是有标准的,对用户有保障。
其次,绿色消费积分是贡献值的记录凭证,也是财富分配的依据。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大家能力有大小,就需要有一个记录凭证,这就是绿色消费积分,能力大贡献多的,绿色消费积分记录凭证大,能力小贡献小的,绿色消费积分记录凭证小。用绿色消费积分作为贡献值的记录凭证,也是依据按劳分配原则,作为共同富裕财富分配的依据。
第三点,绿色消费积分的价值与商品的销售渠道费用锚定,单个商品具体锚定多少价值,则按照统一标准的“贡献值分配表”在商品上明确标注。根据《绿色消费积分技术规范》绿色积分可兑换商品与服务,也可以兑换企业的利润分红权、资本收益权。因此,根据绿色消费积分价值锚定的逻辑,绿色消费积分的应用是2023年国务院的一号公报《意见》中共同参与,共享红利,改变生产关系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地应用的工具。
针对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机制,江俐兵指出,既然绿色消费积分是有价值锚定的,绿色消费积分所对应的钱也是有出处的,也是在整个逻辑当中是有这笔钱的。那么绿色消费积分的价值结算机制是什么呢?是用户得到了贡献值的记录凭证,所对应价值的钱要在专户专项结算,在结算中心出去多少绿色消费积分的贡献值记录凭证,就应该在结算中心结算对应的现金。其次,结算中心在结算的时候必须完成纳税义务,根据用户在每一笔结算中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还是广告商的角色,完成代扣代缴。
江俐兵表示,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的最大意义犹如几十年前集体经济的工分制度一样,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绿色消费积分是做大财富蛋糕的工具,是社会财富的调节剂,承担着共同富裕的使命。作为行业协会和企业家应该怀揣使命,做好行业、企业内部自律,建立标准和监管机制,推动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规范化、标准化,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随后,参会的企业家代表依次发言,向韩家平所长介绍了本企业绿色消费积分的应用情况以及对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的探索实践。
韩家平所长指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才让绿色消费积分理论得以实践应用,目前我们对绿色消费积分和数商理论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但还需要协会组织、企业家、研究人员在实践中进行产研融合互动,完善理论,指导实践。其次,行业组织应成为引领和核心,推动形成自律氛围和发展环境。第三,绿色消费积分首先基于消费,不要脱离真实交易,不要脱离实体经济。
最后,韩家平所长强调说,绿色消费积分的发放额度必须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经过科学测算,确保积分发放与企业的承受能力相匹配。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积分规模的扩大,必须解决好资金安全问题以及合规性问题,这就需要有配套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这也是本次课题研究的价值和目的所在。
自2022年成立以来,通证经济工作委员会一直积极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多次参与商务部研究院《全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与行业监管标准》《绿色消费积分价值结算制度研究与监管标准》课题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数商制度与监管标准研究数商技术规范标准申报》课题组的调研工作,并参与起草《绿色消费积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持续推动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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