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过大,保险公司还有风险再保障制度,简称“再保险”,就是保险公司也需要给自己买保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通俗来说,保险公司也需要买保险,拿出一部分资金向再保险公司投保,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当保险公司的风险得到转移时,投保人的权益也就得到了有力保障。这就跟跟鸡蛋不能放一个篮子是一个道理。信美目前已经多个国内外再保险公司巨头(如慕尼黑再保险、人保再保险)达成了战略合作,为信美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保险公司在保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同时,还要满足一个标准——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所谓的综合风险评级(IRR)是指监管部门根据相关信息,以风险为导向,综合分析、评价保险公司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根据其偿付能力风险大小,评定为不同的监管类别,并采取相应监管政策或监管措施的监管活动。综合反映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整体状况,包括资本充足状况和其他偿付能力风险状况。
按照偿付能力风险大小,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个监管类别,其中A、B类还分别有三个细分等级,分别是AAA、AA、A类公司和BBB、BB、B类公司,保险公司均需要再B类及以上才可以正常经营,否则将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责令整改。信美2023年一季度至三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B、BBB级、BBB级,处于行业中上水平。
希望阿信科普的五期内容能够解答大家长久以来对于保险产品安全性方面的疑问,也希望大家能够对咱们国家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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