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为传达贯彻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和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对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10月7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泰丰文化董事长胡婷作为江苏省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在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苏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周俊出席会议。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会议并就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具体部署。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指出——
全市法院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主动倾听民营企业心声,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持续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苏州在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作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次推进会对近年来苏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作了回顾总结。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启海,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锋,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沈如,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俞水娟,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岚分别围绕各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作经验交流。
在苏州中院同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座谈会上,苏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周俊,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大代表胡婷,省政协委员高晓东,市政协委员吴伟锋、陈斌、唐梦潇,以及民营企业代表王宏伟、王佳利、于福东等,围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交流发言。
胡婷女士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个大话题,其中的法治环境必不可少,甚至可以说,法治环境是民企生存发展的加速器、催化剂、安全栏、救生船。同时,针对当下的特殊时期,她提出了几点建议。
与时俱进,在司法理念上创新务实
法院的基本职能是查明事实、评判是非,但司法的最终目的应当是维护秩序、定分止争、寻找最佳纠纷解决方案、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今天,法院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科学的司法理念必须毫不动摇。审判是应用法学,对其理解和运用必然要讲究其科学性,不能死搬教条。如果简单处理,只是满足法理表面上的成立而不追求最佳法律认知和社会效果,那么很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使本可以流动的活水变成一汪死水。
狠抓执行工作不放松
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最终的落脚点,高效执行应当成为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当前执行工作面对债务人各种规避执行的挑战任务艰巨,希望人民法院有更多更先进快捷的手段查找财产线索,严厉打击拒执和协助拒执行为。同时,对于确实属于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应当作更细致的调查工作,为困难企业寻找出路, 查封扣押财产尽可能针对不动产等死物、股权等,尽量保留企业资金的流通性,使企业得以寻找转机,让员工得以维持就业。
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运用《劳动法》保护员工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审理好违背公司竞业限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希望法官能进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指导制度建设和执行管理。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能够考虑到企业查证举证的困难,适当放宽或提供举证方式,或以一定方式主动介入调查取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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