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严峻复杂的世界局势变化,城市发展正面临着“转型”和“提质”两大时代命题。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空间精细化治理成为时代必然选择,更是推动治理路径由“共治”到“善治”的政策性回应,力图突破以往“粗放式”治理模式造就的城市管理工作混乱、空间资源闲置浪费、公众参与度较低等治理困境,更加强调精细化、精准性和高效能治理。对此,自身规划师关彦斌以深圳为例,探讨了责任规划师的重要意义。
大都市先行,探索责任规划师模式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入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更新阶段,为城市空间精细化治理提供示范样本,北京、上海、成都等特大城市开始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创新探索责任规划师制度和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
对于责任规划师,关彦斌进行了解读:“责任规划师扮演着设计者、策划师、沟通协调者、倾听者、设计指导者、社会工作者等多元角色,开始从在地化角度主动观察现象、发现问题、多方合力解决问题并推进实践落地”。
从责任规划师角色及运行模式更为开放和多元的特征可以看出规划师工作方法已经由“重设计”到“重服务”的转变。责任规划师作为政府选聘的第三方人员,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不同区域差异,主要涵盖设计总师类、社区(乡村)规划师类、规划服务类三种类型,通过搭建有效的沟通协商平台,提供全周期的规划咨询服务,保障规划设计核心理念的落地性、完整性,有助于城市空间治理不断迈向规范化、精细化。
以深圳为样本,看责任规划师的演进历程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较早在国内大陆地区探索责任规划师制度,并持续多年不断完善。在空间尺度上,深圳的责任规划师制度涵盖了城市社区和重点地区层面,制度模式包括社区规划师和城市总设计师两类,共同构成了契合深圳本地特色,多方主体协同和多种模式共存的制度体系。在时间维度上,深圳的责任规划师制度探索经历了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演变路径,制度构建方式也由“行政力量主导+政府部门主推”逐步演变成“上下部门联动+多元主体协商”的实施机制。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制度—行为”互动关系理论为研究深圳责任规划师制度提供了全新视角,可分别从制度创新设计和在空间重构行为层面剖析城市系统的要素构成和互馈机制,以推进城市空间精细化治理“制度—行为”的双向良性耦合。
基于以上认识,关彦斌认为:责任规划师制度的不断延伸与发展,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我们需要在制度和规章的试点建设中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理念和创新实践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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