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您是否有过这样的困扰?在经历了连续加班后好不容易迎来了美好的周末,准备睡个懒觉却一大早被楼下公园里的晨练音乐吵醒。吃完晚饭出门散步静个心,却被迫听了一场“吹拉弹唱”。其实,这样的经历在我们的身边还真不少。
位于黄陂区的滠水公园是一座集综合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主题公园。每天清晨或夜晚,滠水公园里打太极拳的、跳广场舞的、练习乐器的个人或是各类娱乐团体都在这里开展群体性活动,音乐此起彼伏。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超过这个音量,即可视为噪声扰民。
对此,黄陂公安分局联合公园管理处对公园内音量过大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导工作,协助公园管理处做好公园管理。并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宁的公园环境。
近年来,在公园、小区、街头等公共场所,因“广场舞”、街头KTV等噪音引发的扰民问题愈演愈烈。矛盾的产生,大多是因为很多唱歌和跳舞的市民,只是为了个人一时玩得爽快,把音量开得过大,根本不顾听者的感受而起。
其实唱歌、跳舞及其他任何方式的健身和娱乐本身并没有不妥当之处。问题在于个人或是团体活动的时间、地点与产生的动静大小是否对旁人造成了干扰。如果每个人在进行以上活动时能把音量控制在55分贝以下又或者团体活动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那就再好不过了。
公园是每位市民休闲娱乐放松的好去处,需要每位市民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和谐安宁的氛围,共同缔造美好和谐的公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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