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时候,当事人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很多人都听过刑辩律师和刑事律师这两个概念,但往往会产生疑惑。这两者都是律师,有什么区别呢?
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当刑事律师接受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参加诉讼后,他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刑事辩护律师。而如果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委托刑事律师参加诉讼的话,就是诉讼代理人。刑辩律师是刑事律师中的一类,我们主要分析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产生根据
刑事辩护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律师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
刑事辩护律师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刑事代理律师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
刑事辩护律师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律师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
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
刑事辩护律师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辩护律师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律师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代理律师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6)活动名义
刑事辩护律师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刑事代理律师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北京道盈律师事务所,秉承“敬业、诚信、责任”的理念,坚持“创新、合作、专精”的发展方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不仅要做解决问题的法律专家,更努力为委托方提供法律增值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履行社会责任。主任邵一丹律师带领工作团队,多年来致力于法律服务,专业更敬业,为法治政府、法治国企、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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