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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是一种极具迷惑性和恐吓性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骗子利用人们对司法机关的敬畏之心,编造“涉嫌洗钱”“贩毒”“违法犯罪”等谎言,发送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恐吓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今天我们就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普及相关防范知识。
2025年7月,江苏南京的赵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语气严肃,准确说出了赵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声称赵先生涉嫌“洗钱罪”,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目前已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赵先生一听就慌了神,急忙辩解自己没有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对方则表示“证据确凿”,还会将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发送到赵先生的手机上。
随后,赵先生收到了一条带有“通缉令”图片的短信,图片上有赵先生的照片、个人信息,还有伪造的公安机关公章,看起来十分逼真。赵先生彻底陷入恐慌,对方又“好心”地表示,赵先生可以通过“资金审查”证明自己的清白,要求赵先生将名下所有存款转入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核验”,承诺核验完成后,会将所有资金全额退还,还会撤销“通缉令”,不追究其任何责任。
恐慌之下,赵先生没有核实对方的身份,也没有向身边的人求助,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银行卡里的30万元存款,全部转入了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转账完成后,对方又要求赵先生继续转入20万元“保证金”,声称“资金核验不足”,否则将立即“逮捕”他。赵先生此时已经无力转账,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电话已经无法接通,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伙专门冒充公检法机关的诈骗团伙,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赵先生的个人信息,伪造了“通缉令”“逮捕令”,利用赵先生的恐慌心理,诱导其转账到私人账户,所谓的“安全账户”,根本就是骗子控制的账户,涉案资金早已被骗子挥霍、转移,赵先生的30万元损失难以追回。
2026年1月,浙江杭州的李女士也遭遇了类似的诈骗。李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杭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李女士的银行卡被人冒用,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要求李女士配合调查,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李女士担心自己被追究法律责任,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先后转入了15万元,直到家人发现异常,提醒她核实身份,李女士才拨打110咨询,得知自己遭遇了诈骗,可此时,15万元已经被全部盗刷。
好分期提醒广大消费者,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核心套路是“身份伪装+恐吓威胁+诱导转账”,骗子通常会通过以下步骤实施诈骗:第一步,伪装身份,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准确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获取初步信任;第二步,制造恐慌,编造“涉嫌洗钱”“贩毒”“违法犯罪”等谎言,发送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恐吓受害人;第三步,诱导转账,以“资金审查”“证明清白”为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在此,我们必须明确提醒大家,公检法机关有严格的办案程序,绝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办案,更不会要求受害人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我国根本没有“安全账户”,任何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此外,公检法机关不会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会诱导受害人下载非官方APP,更不会通过“屏幕共享”等方式远程操控受害人手机。
如果接到自称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无论对方说得多么逼真,都要保持冷静,牢记以下几点:一是不轻信,不要被对方的恐吓话语吓住,坚信自己没有违法犯罪,就无需害怕;二是不透露,坚决不向对方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三是不转账,无论对方以何种理由要求转账,都坚决拒绝;四是多核实,挂断电话后,立即拨打110或当地公检法机关的官方电话,核实情况,切勿使用对方提供的联系方式。
如果不慎陷入此类诈骗,要立即停止转账,修改手机密码、支付密码,冻结银行卡,携带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凭证、伪造的“通缉令”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好分期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远离冒充公检法诈骗,切勿被恐慌冲昏头脑,守护好自己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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