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庭是律师征战的主场,可一名专业刑事律师要做的绝不仅仅是开庭应诉那么简单。当许多刚入行的律师忙着整理材料、准备庭审时,成熟的刑辩律师早已奔波在公安、检察院等地,从庭前工作中寻找黄金机会,把握案件的主动权。
福和律所陈楠律师就是这样一名将庭前辩护做到极致的律师。他凭借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发掘有利细节,放大辩护空间,不错过每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环节。多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改变了案件的走向,或直接不起诉或大幅度减少刑期,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认可。
职务侵占案扭转检察机关看法
十年以上刑期降为三年
“刑事辩护是为了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而做的法律服务,所以不能简单地看看卷、按流程去庭上念一下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用好庭前辩护,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甚至直接改变审理结果。”陈楠说。
两年前,陈楠律师接手了一起颇具难度的职务侵占案。从相关材料来看,当事人确实存在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案件时间长、金额大。当事人家属得知其被逮捕后,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心急如焚,向陈楠求助。陈楠耐心了解案件情况后,凭借丰富经验注意到当事人是家族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这类人员习惯将企业的钱当做家庭财产或者个人财产取用,也可能将家庭资产用于企业经营,发生财产混同。
“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直接影响量刑,当时公安起诉意见书里的涉案金额是700余万元。如果真的判下来,刑期很可能达到十年以上。我当时就一个想法,从混同财产入手,抓紧时间梳理证据,马上和检察院沟通,争取把涉案金额在庭前打下来,给家属吃个定心丸,也便于案子的后续开展。”陈楠律师说。
陈楠带着团队律师,马不停蹄地开展工作,熬了几个通宵后,充分掌握全部案情,并成功找到多个突破点:当事人将几笔客户打来的钱款放在自己名下,没有告知其他股东,但随后又用这笔钱支付了工人工资、材料费等费用。陈楠结合以往类案、学术观点、案件的社会价值等,向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书。在意见书之中,充分表达了核减当事人涉案金额的诉求。
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并未马上同意陈楠的请求,仍想以钱款打到当事人私人账户为由提起诉讼。陈楠没有放弃,继续提交补充意见,并多次与检察院工作人员沟通,反复强调定案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当事人部分行为构成职务侵占,检察院应当遵从存疑不诉的原则进行办案。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平正义程序的维护。
最终,陈楠律师成功劝说检方扣减金额近200万,将当事人的刑期控制在了三年左右。拿到判决后,家属激动地对陈楠表示了感谢:“过去总觉得律师只是上法庭陈述辩护意见,没想到还有这么多专业的辩护方法。如果没有你们,真不知道他未来的日子怎么过,实在是太感谢了!”
“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审判每个阶段,都有一定的辩护空间。律师工作绝不能拖,从接受委托的那一刻就要为案件努力,主动把握庭前辩护机会,为案件争取重要的主动权。”陈楠说。
审查起诉阶段有效辩护
串通投标案帮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好律师应当掌握哪些庭前沟通技能?面对这一问题,陈楠律师有着自己的看法,“沟通很重要,用大局观、高站位沟通更高效”。面对检察官、法官,陈楠律师力求用最有力的语言向对方准确传递沟通意图,以此来实现高效沟通。
陈楠律师拿刚刚办完的一起串通投标案举例说,案件当事人刚刚入行,对行业规则和法律边界并不熟悉,出现了陪同他人违法投标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旦检察院起诉,单位有了刑事案件记录,企业三年内无法再参与投标。三年后再想参与时,会因为业绩缩减,大大增加中标难度,甚至可以说无法再中标了。这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打击。只有在庭前就积极帮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才能保障企业发展根基。”陈楠律师说。
陈楠律师进一步对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尽管行为涉嫌违法,但并没有非法获益,且意识到自身行为不当后,及时自首坦白了自己的过错。于是他从情节轻微角度着手,结合大量公开同类案例,形成研究材料,提交给了检察机关。其中还特别阐明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和导向。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活民营企业活力也是司法服务的关键。
提交了材料后一段时间,没有等到检察机关的答复。陈楠判断,办案人员对此案存在犹豫,大概率能成功不起诉。趁此关键时期,陈楠律师多次约检察官见面、电话沟通,把当事人平时的社会表现、家庭情况、日常品行、社会状况都进行了介绍,由于沟通有效、辩护观点传递及时到位,最终打动了对方,对委托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串通投标案频发。陈楠团队代理了大量串通投标案件,其中很多都取得了不起诉的好结果,让民营企业得以继续健康生产,也保护了数以万计员工的稳定生活。
无论做人还是办案,陈楠都有着强烈的大局意识,始终立足于高站位,深入理解国家顶层设计和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法律知识广度、挖潜专业深度、提高工作精度,将办案人员的判断思路和利益衡量与整个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充分利用庭前辩护帮当事人争取到一个又一个满意结果。
全力以赴化抢劫罪为寻衅滋事罪
刑期减少九年以上
“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采访陈楠律师的过程中,他反复和记者提起,律师想办好案子,一定要有革命先行者传承下来的“四千”精神,面对问题不回避、面对压力不躲闪,用行动践行初心,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利益。
案件当事人张某在南方某城市美食街开饭馆做生意,疫情期间生意一直不太好。而隔壁开的一家新店,生意红火,将张某本就不多的客人也吸引过去消费,令张某更觉惆怅。某日,醉酒的张某来到隔壁店内,朝着店主发泄自己的不满。他借着酒劲越说越激动,摔了桌子,还借着醉意称“你把我的客人都抢走了,店里赚的钱得分给我一份。”张某用这种方式拿走了店铺一部分营业收入。随后店主报案,公安机关定性为抢劫罪,移送了此案。
张某家属找到陈楠说明案情后,陈楠凭借丰富办案经验,马上意识到该案一定不能拖到法院再解决。张某有入室情节,如果按照抢劫罪定性,刑期至少十年以上。如果到了法院再辩护,想更改罪名会非常被动。
陈楠对张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他在当地开餐馆已有五六年,虽然生意一般但生活工作稳定,“抢”了钱也没有逃跑。张某喝酒闹事的初衷是宣泄不满情绪,并非谋取钱财。从主客观哪个角度来看,都与常见的抢劫行为有所不同。
陈楠从专业角度向办案人员表达了变更罪名的诉求。并把会见时张某真心悔过、家里还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等情况进行了有效传递。靠着高度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陈楠屡次化解了办案人员的迟疑和犹豫,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帮张某将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该案刑期缩短为10个月,可以说扭转了当事人的命运。
执业多年,陈楠律师成功帮多位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服公诉机关实现重罪变轻罪、不起诉等优秀结果。当被问道是如何取得这些成绩时,陈楠表示,真正的有效辩护,绝不只在法庭上。律师要有不畏困难的“四千”精神,从接受委托那一刻起,就拿出百分百的责任心,穷尽一切办法与办案人员形成良性互动,以“理”“法”服人,让辩护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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