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燕窝行业自律管理,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产品品质及安全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燕窝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广东省燕窝产业协会(简称:粤燕协)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继2022和2023年分别制定发布的《冲泡型即食燕窝》、《燕窝月饼》、《食用燕窝》三项团体标准后,于去年8月份发起了制定《燕窝经营行为规范》、《燕窝粥》两项团体标准的工作,制标工作得到了广大燕窝滋补企业的大力支持。
《燕窝经营行为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共44家,厦门市燕之屋丝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团体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与粤燕协共同撰写了标准;《燕窝粥》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共39家,牵头起草单位为广东泰升药业有限公司和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标准由国家燕窝及其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厦门)主任徐敦明博士担任撰写人。
历经5个月的努力,两项团体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燕窝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程序,完成了申请、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工作,并于12月24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
为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粤燕协将与各起草单位签订“团体标准执行承诺书”,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一起守护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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