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硚口的的士司机江先生因使用“过期”眼药水,眼睛出现红肿发炎等不适症状,后经武汉普瑞眼科医院及时治疗逐渐好转,江先生的这一经历为广大市民敲响了安全使用眼药水的警钟。
54岁的江先生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紧盯路况,为预防眼睛疲劳和感染,家中和车上常备消炎眼药水等常用药。前两天,江先生在开车途中眼睛发痒,便随手取用车内留存的眼药水滴用。然而,连续使用两天后,眼睛痒的症状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开始红肿、卡痛,眼角分泌物频出,这让江先生既难受又尴尬,直接影响他开车接单,无奈之下,江先生赶忙前往武汉普瑞眼科医院求诊。
经角膜及眼表疾病科的徐静医生仔细问诊后才得知,江先生使用的眼药水是半年前开封的,因为还剩下很多,而且没有过眼药水标注的保质期,江先生觉得没关系就留着继续使用。正是使用了这瓶貌似“没问题”的眼药水,导致了江先生眼睛结膜充血发炎,引发一系列不适症状。
徐静医生为江先生对症开具眼药水。经三天消炎抗菌治疗,复查时江先生眼睛红肿、卡痛、分泌物频出等状况已显著改善。
徐静医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像江先生这样因使用开封的眼药水导致眼睛发炎不适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人存在误区,以为眼药水只要没过保质期,开封多久都能用,其实不然。眼药水的保质期不等于使用期,当眼药水开封后,瓶装眼药水使用期通常仅一个月,支装眼药水仅24小时。超过使用期也算“过期”,无论是否用完、是否过标注保质期都建议丢弃。否则,可能因使用细菌滋生的眼药水引发结膜炎、角膜炎等感染,若不及时治疗,还可能导致角膜溃疡、失明等严重后果。
在此,武汉普瑞眼科医院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眼药水时务必要严格遵循使用期限和保存建议,过使用期以及过标注保质期眼药水应果断丢弃,切勿因小失大,以免对眼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通讯员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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