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兔子不吃窝边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懒兔子”可不这样想,他们认为窝边有草,何必东奔西跑,贪婪大吃“窝边草”。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经侦大队就抓获一直专吃“窝边草”的“兔子”王某,涉案金额达32万余元。
接报后,兰山公安分局依法立职务侵占案侦办。经查,王某某在其姐夫开办的公司担任销售期间,多次将私自收取的公司货款占为己有,合计达32万余元,其姐夫发现后多次催要,王某拒不上交公司并不辞而别。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其认为是姐姐家的公司,姐姐和姐夫顾忌亲情也不可能报案,所以自己才有恃无恐。
办案民警本着尽最大可能维护维护企业利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依法办理案件、全面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多次对王某晓之以理、普之以法,最终规劝王某退还侵占款20万元,双方互相谅解。
警方提示:公司要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才能事半功倍。亲戚朋友要诚信互助,不要为小利而错失亲情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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