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瑞捷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 委托开展2023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作为受委托机构中唯一的民营评估机构,这也是继完成2020年广西、2021年湖北、2022年安徽评价工作后,瑞捷连续第4年接受住建部委托并开展相关工作。
2021年7月份住建部内部发文明确十个试点地区,其中包括:山西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试点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手册》的工作指引,瑞捷工作组于10月9日起奔赴太原市、晋城市两地,随机抽选包括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等不同形象进度的在建建筑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作为受检项目。
同时,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评价、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建筑工程区域质量综合评价、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评价、建筑工程质量减分项评价和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评价5个方面进行相关评价工作。
为提升工作质效,10月13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陈建军、副处长何家栋就评价工作相关事宜与深圳瑞捷公共事业中心总经理匡明江、华北大区总经理罗平洲、解决方案专家梁凯生开展交流,期望通过评价工作帮助项目建设找差距、补短板、提品质,提升地区建筑工程质量整体发展水平。
匡明江总经理(左一)何家栋副处长(左二)罗平洲总经理(右二)梁凯生专家(右一)
在本次评价工作中,深圳瑞捷一如既往地发挥深耕第三方评估领域十余载的经验优势,真实反馈并量化评价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状况,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助力全国建筑工程品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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