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判决的“代理退保”黑产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认定6名涉黑产“代理退保”人员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拘役5个月(缓期8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000元至1万元不等。
1、“敲诈勒索罪”坐实
2017年,某保险公司客户王强(化名)购买了3份保险。
此后,他在“代理退保”黑产团伙的诱导和唆使下,在2022年4月将购买的3份保险再次进行退保,退保时已交保费9万元。
黑产团伙编造保险公司违规行为进行恶意投诉后,保险公司为撤销投诉件,退还了现金价值,并被迫使用保险公司专项维稳资金补偿王强6万元。
从犯罪形态来看,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通过设立信息咨询公司,雇请员工从事保险代为退保业务,借助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等信息,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其进行代理退保,以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保险公司,迫使保险公司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退保金。
其实这是“代理退保”黑产的惯常操作,不过以往“代理退保”黑产团伙主要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三类罪名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刑的本案是第一例。
2、打击退保黑产犯罪团伙迈出一大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伯嵩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目前,“代理退保”黑产团伙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挂新人单”的方式,在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后,诱骗投保人放弃原有保单并购买新的保单,再与保险代理人勾结,将新保单挂在新业务员名下,骗取保险公司对新人的奖励。
又或是以“自买单”的方式,购买大量保单后再恶意退保,骗取退保金和佣金。
第二类此前被称作“退保灰产”,与此案情形类似,以“全额退保”为宣传噱头,诱导消费者进行恶意投诉,过程中收取高额费用。
“对于第二类黑产团伙,此前并没有司法实践对其进行定罪处罚。”刘伯嵩说,本案对于打击第二类的退保黑产犯罪团伙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表示,作为全国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公诉案件判决的“代理退保”黑产案件,此案有利于为其他司法机关在类似案件中提供指引,对退保黑产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3、监管持续“扫黑”,险企主动出击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本案中3家险企联合搜集证据、报案、提供调查材料,在行业内形成了治理黑产的共享和协同机制。
同时,通过与监管部门高频沟通、警企共建、队伍合规管控、地区联防联控等方式,统一思想多元打击黑产。
近年来,为防范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的恶劣行为,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保险公司都在进行风险提示,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工作。
2021年7月13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纳入打击范围。
2022年10月起,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2年11月,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作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打击“代理退保”黑产已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监管部门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代理退保”“代理维权”不法行为侵害,防范警惕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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