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源县公安局沁河派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岗位,全力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警民鱼水情”的深刻内涵。
近日,沁河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了一名醉酒跳河女子,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5月3日22时15分许,沁源县公安局沁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县城太岳印象附近河道,有一名女子掉入水中,请求民警帮助。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到达现场时,民警看到该醉酒女子因过量饮酒,躺在河道中已经意识不清,其同行的一名朋友正在施救。由于当日阴雨绵绵,气温较低,该条河流虽然不深,但夜晚天气阴冷,女子在冰冷的河水中泡着,很容易对身体产生伤害。出警民辅警在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同时,来不及多想,迅速跳入冰冷的河水中,与其朋友合力展开救援。最终,成功将该女子安全抬到岸上。
在120到来后,民警又帮助120医护人员将女子抬到车上,并全程跟往医院与急诊医生对接。经救治,该女子身体已无大碍。
事后,我所民警联系到该女子的朋友,并对此事进行了仔细的询问了解:该女子姓石,平顺县人,来我县找人。当日,石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喝多了的石某因心情不好,加之在酒精的作用下,从饭店出来,便径直跳入河中。所幸民警及时救助,未发生危险。最后,派出所民警告知其朋友,一定要规劝女子以后不要过量饮酒,注意安全。
民有所急,倾尽全力。在群众遇到危险时,沁河派出所民辅警全力救助,因为他们时刻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牢记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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