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美银行体系接连“出事”,硅谷银行以及瑞信相关事件牵动着市场情绪,引发了全球市场对金融风险蔓延的关注和担忧。同时,银行业的不稳定性持续将“监管与管理”问题放置在话题中心。致同咨询金融服务全国主管合伙人芦弘涛近日接受采访,对美国银行业的破产制度与“多头监管”,以及瑞信事件中的监管责任分享深度洞察。
美国银行破产倒闭是常态
实际上,美国银行破产倒闭的消息并不新奇。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有25家银行倒闭,2009年有140家银行倒闭;2008年至2012年期间,美国有465家银行倒闭;而2018年至今,美国共有537家银行破产。
芦弘涛表示,美国中小银行更容易破产,是监管方式与市场机制结合的产物,严格的监管提高了银行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最低要求。对于达不到最低要求的银行,应当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原则实现行业的结构优化。
多头监管埋隐患
总体看,美国银行监管体系目前表现为双轨制,即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监管机构对各银行机构实施监管。同时,美国银行监管体系又具有多重性的特征,银行监管机构众多,除州政府监管机构以外,联邦层次主要包括联邦储备体系(FED)、货币监理署(OCC)和FDIC三大主力监管机构。
芦弘涛介绍,美联储直接负责监管选择成为其会员的州级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办事处。美联储也是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监管者。对于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美联储除了审查其组建和扩张的申请,同时还要负责监督整个公司的运营情况。
自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简称SVB)内部崩溃以来,美国监管机构受到抨击。有观点认为,监管对“SVB”的盲目在一定程度上源于美国支离破碎的监管结构,这经常导致问题出现在部门裂缝之间。
芦弘涛指出,美国金融监管的机构设置致使“多头监管”成为最显著的一个问题,而多头监管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为,部门因沟通不畅而出现监管重叠与空白。与此同时,在危机到来时,复杂的监管机构层次使得难以有一个权威监管机构进行总体调控,风险管控或错失良机。
中小银行监管趋向悬而未决
芦弘涛表示,金融危机以后,美国在反洗钱和法律合规上极大地加大了管理力度,中小银行难以负担此类支出,金融危机留下的坏帐同时也加剧了中小银行的负担。因此,美国金融监管部门的总体思路为抓大放小,更多是依靠市场机制,完成中小银行的优胜劣汰。
在芦弘涛看来,SVB事件后,是否会收紧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取决于本次事件的后续进展。若危机进一步扩散,形成系统性风险,且最终产生重大影响,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势必在政策层面收紧监管。同样,若本次事件的连带效应得以遏制,监管部门还是希望依靠市场机制自行解决。
瑞信事件中的监管责任
在硅谷银行倒闭风波尚未完全平息之际,瑞士第二大银行瑞士信贷集团(瑞信)在2022年财报中自曝内控重大缺陷、存款和净资产流出等“家丑”。为防止瑞信危机在金融系统蔓延,在瑞士政府的直接下场干预下,瑞士第一大银行瑞银(UBS)同意以30亿瑞郎(约合32.5亿美元)收购陷入危机的的瑞信(Credit Suisse)。
瑞信的故事暂时有了结尾,然而,如同此前的硅谷银行,银行的监管生态受到关注。这引发的一个问题是:监管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对瑞信危机负责?
芦弘涛表示,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欧盟央行采取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原则实施监管;其他非系统性和中小银行遵循统一监管模式,并遵循银行自救优先的原则,在该原则下,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将优先提供救助支持。
另一方面,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欧盟成立清算基金,确保清算工作迅速开展;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是有序退出,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可在此环节牵头,以资产转让或资产剥离形式,对于资产和业务进行转让或出售等。
芦弘涛指出,作为欧盟这样的组织结构,虽然有欧盟整体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宏观调控,但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及风险应对方面更贴近前线。因此,瑞信作为全球顶级金融服务机构与欧盟排名第二的银行,瑞士央行优先提供支持,在监管政策和政府的支持下,引导瑞银对瑞信的收购。若瑞士监管当局未能成功化解本次危机,欧盟监管机构可能出手化解流动性风险,从更宏观的角度去避免风险的蔓延。
芦弘涛强调,在此宏观调控的模式下,瑞士本国可能无法更有效的保护本国资产。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机构在SVB与瑞信等事件中做出了快速的响应,从而避免了银行及客户承受更进一步的风险。
来源:《深度|透过硅谷银行的“一生” 看美国商业银行生态图谱》
《瑞信交易敲定:不论监管是否优待 挤兑的致命风险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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