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是每个人的晚年愿望,养老金是晚年主要经济来源之一。目前,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为“第三支柱”。
今年4月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非常重要的探索,因为具有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受到了消费者的关注和欢迎。
中国人保寿险本着行业初心和让利惠民的宗旨,首家开发上市了“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这款兼顾安全与收益的创新养老险,社会反响良好。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备四大特征:首先,领取前采取“保证+浮动”双账户管理模式,提供稳健型账户(合同约定保证利率3%)、进取型账户(合同约定保证利率0.5%)的不同投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市场趋势来选择投资形式,市场向好时可选进取型账户,获取更高收益,市场低落时可选稳健型账户,享受高保底收益。而且每年可以免费切换一次账户,用户可以自主选择。
其次,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交费方式灵活,可按一次性交费,支持不定期、不定额方式交费续保。再有,强化产品的养老保障功能,服务有养老需求的专属群体,明确需要从60周岁开始领取,可选择按月或按年领取,可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业内期待,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进一步与第三支柱新政策衔接,以获得税收递延等税惠政策支持,提升产品吸引力。
总之,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已交社保养老金的用户,提供了有力的社保补充,有利于提升养老品质。对于没有交社保养老金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专车司机,可根据自己收入变化,自行灵活交费,为养老生活提供保障。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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