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ST宇顺(002289.SZ)发布公告,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替代原审计机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显示,此次变更主要出于响应监管对审计独立性的严格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连续两年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预估 2025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15%,因此可能影响其独立性。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前提,而审计费用占比过高往往会影响事务所的独立判断能力。正一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起为*ST宇顺提供审计服务,截至目前,双方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展开。此次变更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本质是为保障审计独立性的必要举措。
而新任审计机构在规模体量与执业经验上具有相当实力。公开资料显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并于2020年11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合法资质。截至2024年末,该所拥有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1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核心审计团队专业配置完备。
从业务能力来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7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97亿元。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该所已具备成熟经验,2024年服务上市公司91家,审计客户涵盖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其中,与*ST宇顺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积累了与类似企业合作的丰富经验。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截至2024年末,该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近三年亦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此次变更已履行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ST宇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ST宇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续将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ST宇顺而言,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多重客观因素叠加下的理性选择,既严格契合监管对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又顺势引入更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ST宇顺接下来的审计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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