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培养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为积极落实《规划》中关于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促进企事业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正高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办法》近日公布。
正高级管理会计师是指精通现代管理会计理念、工具和方法,并将工具方法与所在单位业务深度融合,在预测、决策、控制、评价等管理活动中开展服务战略、支持决策、管理风险、创造价值等工作,并在管理领域中发挥特别突出作用的领军人才。正高级管理会计师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正高级管理会计师评审要充分考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所有制类型、规模、地区和行业分布,以求评出管理会计师的领军人才,确保正高级管理会计师队伍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各地区平均人数控制在50名。除具备必备的工作经验外,还需要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文章或者具有两篇高水平本单位管理会计实践运用案例。
被评定为正高级管理会计师的人员,可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在管理和专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可选聘为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和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评审程序按照单位推荐、资料受理和专家初评、专家终审四个程序开展。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颁发《管理会计师(正高级)》证书。
据悉,正高级管理会计师要求学员具备宏观经济形势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准确执行和把握各财经监管机构的政策,熟悉国家经济体制和自身管理领域相关的制度,确保所在单位经营的合法合规。具备战略规划能力,对本单位的经营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制订战略规划,及时引导和调整战略布局,对财务及经营管理中的现实情况和问题,做出必要的调整,确保本单位长期稳健发展。
中财上智教育研究院高级考评员等专家指出,我国对高层次会计人员要求较高,要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平衡本单位内部的利益冲突,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本单位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具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能够做好有效的风险防范、预警和评估,对经济舆情有高度敏感性,善于总结事件成因,善于处理复杂性、突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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