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亿并仍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一方面,因为骑行便利、价格低廉而且环保,电动自行车在市场上广受欢迎,另一方面,又因为管理难题,包括车主使用等主观原因,也出现了不少安全事故和隐患。怎么让电动车真正成为方便大家出行的工具,而不是伤人的利器?老问题如何用新思路去破解?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柱庭带你了解: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带”?
1、限制超标电动车上路,北京制定的条例中为何设置了3年过渡期?
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柱庭:北京市制定这一条例是在2018年,当时恰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这一年发布,2019年4月开始实施,这就出现了一个“新老国标”的转换问题。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办理登记没问题,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消费者已经买了,又不能说马上就不让车主使用,所以这里面是考虑了一个“信赖保护”的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寿命、车辆保有人权益等客观因素,设置了这样一个3年的过渡期。
2、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是什么?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没有被纳入到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怎么理解这个产品目录?它的作用是什么?
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柱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要符合三个方面的技术标准。一个是最高时速,第二个空车质量,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重量,第三个是外形尺寸。如果让民众根据这些技术标准去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就会涉及很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所以北京市实施目录公告管理,凡是在目录中的产品都是符合“新国标”的,生产厂家按照目录生产,销售商要按照目录销售,公安机关按照目录来进行登记,当然民众买车也可以根据目录中的去选择。
3、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
制度层面,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明确了电动车禁止上楼。那如何解决停放、充电的问题?各地增设专门的充电桩、充电柜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柱庭:应急管理部发布的这一规定,适用范围广,全国性通用,应该说把电动自行车进楼后的安全隐患问题解决了。但如何解决得更好?规定中还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需要格外提醒的是,集中存放和安装这类设施,也要有安全标准。要独立设置,和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和其他的建筑要进行防火分隔,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重视设备设施本身的安全性问题。
4、治理问题电动自行车,还该提升完善什么?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越来越多的城市,将要实施目录公告管理,阻止不合规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柱庭:电动车产品推陈出新,生产速度比较快,相应的合规的产品目录要及时更新。另外,目前都还是地方制定法规来进行管理,我觉得应该尽快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法律规定。我也建议修改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幅度,因为现在只是5元至50元罚款,可以增加一些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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