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唐河县公安局获悉,该县公安局在侦办“2024.02.05”网络赌博案中,对涉案的 613张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内资金依法冻结。
为了查明犯罪事实,理清涉赌资金,尽快解冻合法资金,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07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河南省唐河县公安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资金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银行卡本人涉嫌犯罪、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内容已通过短信发送到银行卡绑定预留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唐河县公安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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