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性意见,更好地建设海安市品牌工程,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推动当地特色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海安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
01 征集内容:海安市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征集
02征集时间:2024年5月14日-6月7日
征集期
2024年5月14日至28日
初选期
2024年5月29日至31日
投票期
2024年6月1日至5日
评选期
2024年6月6日
公示期
2024年6月7日
03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为海安市区域公用品牌的名称及LOGO,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因商标法新规,县级区域名不可注册商标,“海安”是县级区域名,所以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中不可体现“海安”词汇。
2、品牌名称及LOGO需附有释义,说明作品的创作理念,字数不超过300字。
3、品牌名称及LOGO能体现海安市的产业特性,具有标识性,有助于建立和保持产品或服务在用户心目中的形象。
4、要求所投稿品牌名称及LOGO具有原创性、朗朗上口,具有辨识度、便于传播,具有文字传播力和感染力。
5、入选商标名称及LOGO需通过商标注册查询后无注册风险。
04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05投稿要求
1.同一作者最多投稿作品两件。
2.投稿需填写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作品信息、创作思路等内容。(关注“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即可领取)
06活动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专家评审组按照统一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选出10个入围作品;
评选出的入围作品将进行线上投票;
组织开展品牌评审会,以微信投票占30%、专家组意见占70%的分值折合。
07奖项设置
1.本次区域公用品牌名称、logo将评选出1个创意卓越奖、9个入围奖。
>创意卓越奖,税前奖金6000元;
>入围奖,奖金588元+农特产品礼包;
2.若投稿作品达不到主办单位要求,相应奖项可空缺。
3.若评选出的获奖作品有多个参评者投稿,则选择最先投稿的参评者为获奖者。
08补充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出现相同作品,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评定,奖项评定给最先投稿的作品。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品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4.被选用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提交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主办方有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的权利。
5.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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