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院校室内设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室内设计
赛项组别:中职组、高职组、本科组
赛项归属专业大类:土木水利类、土木建筑类、文化艺术类、艺术学类、工学类
赛事主办单位: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二、大赛宗旨
2022年全国院校室内设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主办,以提升院校学生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为主旨,以促进院校室内设计相关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面向全国中职、高职、普通本科院校室内设计相关专业在校师生,覆盖室内设计相关专业群。
大赛旨在对接室内装饰设计行业标准和产业需求,反映室内设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大赛以实际真实的项目为主题,重点考查参赛选手的设计基础能力、设计与表现技能和创新创意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
三、大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中职组大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1.中职组大赛内容:
(二)高职组大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1.高职组大赛内容:
(三)本科组大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1.本科组大赛内容:
四、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大赛分为“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三个组别。大赛实行赛区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赛区,建立校赛、省赛、国赛三级竞赛体系。
四、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大赛分为“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三个组别。大赛实行赛区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赛区,建立校赛、省赛、国赛三级竞赛体系。
注:各组具体时间,大赛组织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中职组、高职组、本科组大赛流程
大赛流程图
注:各组具体流程,大赛组织委员会另行通知。
五、大赛规则
(一)熟悉场地规则
1.各参赛队在赛前日下午统一有序地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指定区域,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入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检录区集合。
2.检录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参赛选手须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证件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一致。
3.检录裁判检验参赛选手的工具及书写物品,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检查合格后进入赛场抽签区。
4.参赛选手按序依次抽签确定参赛编号,即比赛工位号,然后在指定区域等待;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有序进入赛场,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结果在指定赛场及机位对号入座。
5.参赛选手在入座之后,应核对登录账号,对计算机进行开机检查,但只准浏览和试用考试系统、试运行AutoCAD、3Dmax等操作软件。
(三)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布置和指挥。
2.大赛开始前20分钟,由现场裁判当众启封大赛任务书,核对大赛任务书内容。在大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分发任务书,并提醒参赛选手对大赛提供的文件素材进行检查与核对,如有问题须及时提出并由现场裁判及技术人员进行更换或调试。分发比赛任务书后,选手可分析比赛任务,不可进行竞赛任务的操作。
3.现场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竞赛任务的操作。
4.竞赛过程中若有任务书字迹不清问题,参赛选手可示意现场裁判进行处理。
5.参赛选手遇到计算机、应用软件或考试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示意现场裁判进行处理。若认为比赛设备有问题需更换,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选手比赛工位号、更换设备名称、规格与型号、更换原因、更换时间等信息,由现场裁判签名和参赛选手签工位号确认,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予以更换。对于因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现场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将此参赛选手的竞赛时间相应后延、等时补偿。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他参赛选手和人员交流。因故终止竞赛或提前完成竞赛任务需要离场,应报告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时间、离场原因并由现场裁判签名和参赛选手签工位号确认。
7.竞赛过程中,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影响他人比赛者、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越界影响他人者、有意损坏赛场设备或设施者,经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经大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后,由裁判长宣布取消其比赛资格。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裁判示意;各参赛队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参赛队内的合作选手可以互相交流,但不能影响其他参赛队。
(四)离场规则
1.大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示一次大赛剩余时间。
2.大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五)成绩评定与管理规则
1.成绩管理的机构及分工
成绩管理机构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大赛裁判在大赛裁判库中随机抽取,监督组和仲裁组由大赛组织委员会指派。
2.比赛成绩评定
(1)结果评分
由评分裁判依据评分表,根据试题要求及参赛选手提交的各模块最终结果进行评分;竞赛过程以及过程性成果不作为评分依据。
(2)违规扣分
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最终成绩中扣分:在大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自身操作不当、软件设置有误等原因导致比赛设备受损或影响比赛进程,未影响他人比赛者,从最终成绩中扣5分;如影响他人比赛者,按正常流程提交的答卷作为评分依据,未按正常按流程提交答卷者,成绩无效且不可申诉。
3.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工位号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解密。
4.成绩公布
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结果汇总,经专家组长、裁判长、监督员签字后,在成绩发布会上公布并予以公示。
六、大赛环境
1.竞赛场地应划分为疫情防疫区、检录区、竞赛操作区、裁判休息区、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区、技术支持区及选手隔离区等区域,区域之间有明显标志或警示带;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位置标志明确。
2.竞赛场地光线充足,照明良好;供电供水设施正常且安全有保障;场地整洁;标准考场应满足不少于150人左右的竞赛场地要求,其中包含不少于30人/间的标准教室以及不少于30人/间的标准机房若干;竞赛时应使用相应设施将参赛选手之间相互隔离,以免相互干扰;标明工位号。
1.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检录区集合。
2.检录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参赛选手须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证件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一致。
3.检录裁判检验参赛选手的工具及书写物品,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检查合格后进入赛场抽签区。
4.参赛选手按序依次抽签确定参赛编号,即比赛工位号,然后在指定区域等待;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有序进入赛场,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结果在指定赛场及机位对号入座。
5.参赛选手在入座之后,应核对登录账号,对计算机进行开机检查,但只准浏览和试用考试系统、试运行AutoCAD、3Dmax等操作软件。
(三)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布置和指挥。
2.大赛开始前20分钟,由现场裁判当众启封大赛任务书,核对大赛任务书内容。在大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分发任务书,并提醒参赛选手对大赛提供的文件素材进行检查与核对,如有问题须及时提出并由现场裁判及技术人员进行更换或调试。分发比赛任务书后,选手可分析比赛任务,不可进行竞赛任务的操作。
3.现场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竞赛任务的操作。
4.竞赛过程中若有任务书字迹不清问题,参赛选手可示意现场裁判进行处理。
5.参赛选手遇到计算机、应用软件或考试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示意现场裁判进行处理。若认为比赛设备有问题需更换,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选手比赛工位号、更换设备名称、规格与型号、更换原因、更换时间等信息,由现场裁判签名和参赛选手签工位号确认,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予以更换。对于因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现场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将此参赛选手的竞赛时间相应后延、等时补偿。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他参赛选手和人员交流。因故终止竞赛或提前完成竞赛任务需要离场,应报告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时间、离场原因并由现场裁判签名和参赛选手签工位号确认。
7.竞赛过程中,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影响他人比赛者、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越界影响他人者、有意损坏赛场设备或设施者,经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经大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后,由裁判长宣布取消其比赛资格。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裁判示意;各参赛队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参赛队内的合作选手可以互相交流,但不能影响其他参赛队。
(四)离场规则
1.大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示一次大赛剩余时间。
2.大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五)成绩评定与管理规则
1.成绩管理的机构及分工
成绩管理机构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大赛裁判在大赛裁判库中随机抽取,监督组和仲裁组由大赛组织委员会指派。
2.比赛成绩评定
(1)结果评分
由评分裁判依据评分表,根据试题要求及参赛选手提交的各模块最终结果进行评分;竞赛过程以及过程性成果不作为评分依据。
(2)违规扣分
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最终成绩中扣分:在大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自身操作不当、软件设置有误等原因导致比赛设备受损或影响比赛进程,未影响他人比赛者,从最终成绩中扣5分;如影响他人比赛者,按正常流程提交的答卷作为评分依据,未按正常按流程提交答卷者,成绩无效且不可申诉。
3.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工位号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解密。
4.成绩公布
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结果汇总,经专家组长、裁判长、监督员签字后,在成绩发布会上公布并予以公示。
六、大赛环境
1.竞赛场地应划分为疫情防疫区、检录区、竞赛操作区、裁判休息区、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区、技术支持区及选手隔离区等区域,区域之间有明显标志或警示带;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位置标志明确。
2.竞赛场地光线充足,照明良好;供电供水设施正常且安全有保障;场地整洁;标准考场应满足不少于150人左右的竞赛场地要求,其中包含不少于30人/间的标准教室以及不少于30人/间的标准机房若干;竞赛时应使用相应设施将参赛选手之间相互隔离,以免相互干扰;标明工位号。
3.赛场内分区设置保障区,设有安保、消防、医疗、设备维修和电力抢修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赛场内还应设有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参赛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七、技术规范
本赛项技术规范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执行。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 T/ CBDA 47-20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20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八、技术平台
大赛技术平台标准参考一般艺术设计企业工作室的基础技术与要求,配备基本工作室以及计算机房。
大赛技术平台及设备
高职组、本科组参赛选手自备工具
九、奖项设定
(一)参赛选手奖
1.根据大赛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组别根据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其余设优秀奖。
2.本次排名不并列设置,当两组或两组以上的参赛队成绩相同时,选B模块成绩高的参赛队为优胜者;当B模块成绩相同时,选B模块展板成绩高的参赛队为优胜者。
(二)指导教师奖
对各组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赛场预案
编制车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火灾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设备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电力供应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对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事先演练,确保赛项顺利进行。
(一)赛题预案
样题于赛前统一发布,赛题与样题区别度详见样题说明。大赛技术委员会指派专家预先针对各组别的试题内容各设计3套赛题,于大赛前一天随机抽取其中1套,另抽取1套作为备选赛题,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疫情防控
为切实推进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大赛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比赛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由组织方按照上级防疫部门要求统一部署。
十一、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二)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工具、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大赛执裁、赛场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三)如需申诉,对成绩有疑义的参赛队应在成绩发布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四)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形式递交大赛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客观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五)大赛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大赛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仲裁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七)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二、大赛观摩
本赛项为封闭式竞赛项目,为避免干扰参赛选手现场操作,谢绝现场观摩,如赛场条件允许,可在竞赛过程中集中组织场外直播观摩。
十三、其他
1.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赛项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赛项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附件:
大赛中职组(样题)任务书及附件
大赛高职组(样题)任务书及附件
大赛本科组(样题)任务书及附件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2022年全国院校室内设计技能大赛
大赛技术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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