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海提高公积金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据悉,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关于调整本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6日起开始施行,继续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
通知其实包含了两个要点。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尽提”。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二是市场性租赁住房“限额提取”。符合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承租市场性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也不超过最高月提取限额。
伴随着上海公积金提高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职工申请提取也更加便利,已经实现了全程网办,“免材料、即时办、自动审”。职工承租公租房的,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职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可以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
对于“调整月提取额后,从何时开始可以按照调整后的月提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调整月提取额业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3个月的提取额,该笔业务如何处理?”,“本次月提取限额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条件、提取流程等是否发生变化?”等诸多问题,深耕上海房产经纪行业27年的太平洋房屋,均可做出详细解答,若您也有相似的问题,可前往邻近的太平洋房屋门店,进行咨询。
可以看到,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上海再一次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的支持力度。近年来,也不断调整完善租赁提取政策,优化公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市场性租赁住房月提取限额,积极支持租赁市场的发展,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的租赁需求。太平洋房屋也将以专业实力竭诚为每一位客户服务,助每一位客户早日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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